Wednesday, April 04, 2007

族群政治的宏觀調控

潘永強

連續兩年,在最大執政党巫統的代表大會上,都出現馬來族領袖高舉短劍,接受台下會眾激昂歡呼的場面。巫統大會是這個國家每年一度最受矚目的政治盛宴,但它在國家正要跨向獨立五十周年的前一刻,仍選擇了揮動群族主權意識濃厚的政治符號,不只象徵與宣示意味十足,也說明多族群的馬來西亞歷經半世紀努力,仍遠未建構成為一個成熟的政治民族。

S.M.Lipset在《第一個新興國家》中指出:“所有新興國家和革命以後的社會所面臨的一個基本問題是合法性的危機。”他認為,卡里斯瑪的權威很適合新開發中國家的需要,它使人們出於對領袖的熱愛而發現國家的要求。早年美國的華盛頓就具有整合國家的權威,而且他的隱退形式,“對社會發展有著一種決定性的穩定作用”。華盛頓優雅的退位,使權威來源朝法理型發展。

馬來西亞從獨立以來,同樣面對新興國家都遭遇的整合與認同危機,而且多族群社會更增添複雜性。可是,它沒有卡里斯瑪權威來應付此一危機,而且建國元老如東姑和陳禎祿,皆因整合無力才被迫以不甚体面方式隱退。他們的下台,都源自各自族群內部出現的信任危機,也預示國家整合的艱巨。

無論如何,巫統領袖在政治集會上亮劍,顯然就是划分敵我的符號。按德國思想家施密特的說法,倫理學講善與惡,經濟學講有利與無利,法律學講合法與非法,政治理論講的就是“朋友”與“敵人”的區別。任何族群論述的背後,無可避免地都志在制造敵人,形塑“我們”與“他者”。

全球化的衝擊、民族競爭力的不足、國家資源的短絀,是近年來令巫統日益喪失自信的原因;在區域經濟中,馬來西亞也不具核心優勢,喪失繼續成長的後勁動力。在這些結構性背景擠壓下,導致馬哈迪與阿都拉產生政見分歧,個人利益競逐不過是擴大兩人裂痕。

面對民族自信的流失及其帶來的焦慮,“馬來人會不會在地球上消失”,在政治上往往就牽動巫統菁英階層的矛盾,如果菁英之間要避免發生政治上和權力上的更迭或變動,最廉價與便利的因應方式,就是將壓力轉向外部,制造他者與敵人,將現實權力舞台改造為喧嘩的政治劇場,滿足党內基層的政治消費。馬來西亞族群政治的特性,先天就為區分敵友創造結構上的條件。

由於巫統是國內最主要的政治力量,若缺乏自信,就不可能展現強者應有的雍容,當它選擇挑撥族群的語言,抽空對話理性時,也暴露出本身淪為弱者的困境。

但是,巫統作為維持体制運轉與治理的權力軸心,儘管在壓力浮現時,要周期性地運用族群手段克服困境,它其實並沒有失去政治理性。某種程度上,巫統仍承擔起“負責任角色”,它並不會放任族群話語的失控,反而對族群政治的日常管理,仍擺在政治議程的前列。

巫統長期掌控國家機器,它是真正兼唯一的執政党。經驗提醒掌政者,它的權力基礎離不開族群關係的穩定。當今的巫統菁英未必有足夠能力從事經濟上的有效轉型,但對族群政治的宏觀調控,卻有一定保握與堅持,因為這關乎政權與秩序的維系,以及統治正當性。

基於對族群政治進行宏觀調控的考量,巫統通常會在馬來社會的政經形勢需要時,挑動族群意識,利用族群之間松緊不一的浮動情緒,制造他者與假想敵人。另一方面,當它察覺到族群關係將抵觸到社會容忍底線時,就會運用各種姿態、策略或政策工具,適時對非馬來族群進行安撫,或施放政治恩惠,力圖修補,進而在族群之間維持和而不諧的關係。在政治的宏觀調控下,巫統會按照它的政治目標和時機需要,利用手中的資源、策略與工具,在族群之間營造一種既不會太緊密祥和,但也難以導致矛盾對抗的局面。

因此,2006年巫統大會上雖然充斥宣洩性的狂妄叫囂,只要它滿足了內部政治消費,就會受到適時降溫。對受傷害者稍為安撫,尚加發放一些行政資源,即把族群氣氛的毀損度,修复至一個和緩受控的限度。由於碰撞──控管的循環使用,它既有利於巫統壓力的釋放,也同時維持寬大克制的形象,最後還塑造出符合各方心理需求的“團結”說詞。巫統深諳族群宏觀調控之道,令它始終掌握主動,佔據在攻守俱佳的戰略安全位置上。

巫統菁英其實深刻体會到,維護政權的合法性要同時兼顧現代化、民族主義和社會正義。它雖然認知到建構一個公正、平等並確立共同政治認同的“馬來西亞民族”,是國家應該追求的理想,但是要打造一個這樣的政治共同体而不削弱各族群的文化認同與特徵,談何容易。況且,在族群主權與人民主權兩者中,現階段巫統也寧可選擇站在更具安全感的馬來族群主權這一邊。

結果,國家雖取得獨立,但民族國家的建設始終滯後,為確保族群關係的有效管理,則只好訴諸族群政治的宏觀調控。在這個選擇上,巫統的族群政策效果顯著。

有幾項條件有利於巫統進行族群政治的宏觀調控。一是族群政治已被制度化的組織起來,執政聯盟內皆是族群政党,缺乏階級與理念的多元論辨。既然巫統是單一族群政党,又在政治上佔主導地位,故在族群管理上很少遇到党內雜音,也能超越甚至排除執政聯盟內其他政党的纏絆,自主掌握族群政策及其節奏。況且,在確保馬來族群權益的前提下,與巫統競爭的反對党,也對這種族群調控不持明顯異議。

其次,經歷多年政治變遷後,國內幾乎只剩下馬來民族主義,它沒有面對其他族群的民族主義有力挑戰。非馬來人社會在維護本身地位與權益時,其實是節節敗退,以至處處謹小微慎,只能強調公民合理權利為訴求,政治期望日降。這規避了與馬來民族主義者直接的刺激對立,也間接導致菁英操作下的族群調控竟然甚易收效。

最後,在巫統強勢的党政合一結構下,它把族群政治的宏觀調控機制予以行政化,党政兩方面的資源被有效連接整合起來,令巫統的族群政治調控意志,能透過行政與官僚部門得到貫徹執行。巫統將政党、政府、經濟、宗教、媒体、教育、軍警等部門加以整合,令行政体系可為族群調控護航配合。在這個問題上,其他族群政党也發揮助力,它們通常是巫統的戰略伙伴,助長調控效率,卻甚少挑戰或質疑巫統的族群政治運作邏輯,就此而言,馬華公會和印度國大党並不是代議政治意義下的現代政党,只不過是巫統族群調控政治的行政派出單位。

巫統的政治理性,令它意識到族群關係要謹慎的控管治理,但是巫統的政治理性卻沒有躍升到需在制度基礎的層面,建構合理的族群政治關係。而且,巫統對族群政治的宏觀調控,很多程度上是寄託在政治菁英手中,一旦高層政治失衡,或缺少卡里斯瑪型的人物從事整合協調,就可能出現緊張與波動。最重要的是,運用族群政治的策略操作來處理政經危機,最終只會傷害社會的政治理性,而無助於全民政治理性的提升。

16-12-2006

原載《視角》電子刊第一期 www.mag-horizon.net

一场没有制度成长的政争

潘永强

近一年来,由于马来西亚前后任首相在权力移转过后,因政策、性格和资源分配上产生磨擦,使得执政党巫统的高层精英陷入权力斗争。围绕在前首相马哈迪和现任首相阿都拉两强身边,出现对立的阵营,为了在角力中夺取优势,争夺话语权和制高点,纷纷向社会与媒体抛出话题,在马来西亚的政坛掀起巨大波浪。

由于巫统在政治上具有支配地位,它的党内派系生态和精英之间的互动,不只在政治经济上影响政策短期走向,也对社会各方面产生冲击的效应,特别是双方短兵相接之处,还涉及国家发展路径、产业政策选择、大型基建存废等多项争议。

对阿都拉首相而言,他在政治上真正的反对派不在党外,而是党内的既得利益受损者。但他上任已有三年,改革意向如何始终并未予人充份信心,他与马哈迪之间的较劲,只说明他不是一个凡是派,不能证明他有变革开创的魄力。

依阿都拉阵营近期的战略构想,他将延后巫统党选,在安华有参选资格前提早普选,并利用提名权撤换不合意人选。虽然选举结果极可能令回教党和公正党略有斩获,行动党则重挫马华公会,但至少为阿都拉解除了马哈迪和安华这两大隐患。衡量政治成本,他以失去部份议席来换取党内权位稳定,仍是划算。而这种盘算落实的可能性颇大,因为现有的选举过程,恰恰是阻碍民主进程的助力。就如同E.E. Schattschneider在《半主权的人民》中认为,选举都是偏袒上层阶级的,特别是掌握金钱与组织者。

即使不谈选举的技术面,就客观结构而言,阿都拉也具备克服政治危机的优势,这主要基于三个考虑。第一,是现任掌权者有无足够的组织能力,克服反对阵营的挑战,这里指涉执政阵营内部的精英凝聚力、国家压制性能力,以及选举动员能力。第二,则是反对阵营的组织能力,这包括反对阵营的结盟凝聚能力,还有组织动员能力。第三,就是国际脉络,此指对西方的依赖和支持程度。

就目前状况看来,阿都拉手握组织和资源,无论是面对反对党还是马哈迪的流离势力,巫统当权派仍然掌握有较强的精英凝聚力、强有力的国家机关、动员能力较高的政党组织。与此同时,跟他较量的反对阵营虽然声势略有起色,却依然疲弱和充满分歧。在宗教反恐的气候下,西方也愿意维持现状,支持温和的阿都拉政权。

这一次的巫统党争,与1987和1999的情况不同,它一直在党内派系竞争的范围,没有演变成政党分裂,是“分而不裂”的状态,论影响程度不如前两回深刻。我们既不要高估下台后的马哈迪之能耐,也不应低估具现任优势的阿都拉的党政资源。倘若阿都拉在接下来的普选和党选中,均顺利过关,现实政治的利害自然会弥补巫统目前的裂痕。

一些乐观者往往期待,威权政体内部的重要分裂,将启动民主转型。而对社会普遍来说,除了关切国家如何走出政经困境之外,也把焦点放在前后任首相之间的得失胜负。可是一旦局面有如上述走向,对那些原想在这一波的巫统精英分歧中,看到扩大政治民主化契机的人士而言,无论来自反对党派或是民间社会,肯定是又一次的失望受挫。

马来西亚的政权形式,在民主与威权的状态之间停滞甚久,自六十年代以来,就维持在这种结构中,甚至时而更往威权方向移动。这种僵局本该打破,然而现有的政权却充满回应与存活能力,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相信仍会停留在类似状态。

因此我们必须认清,也要作好耐心准备,即使执政精英产生分歧,马来西亚的民主化还是不能一蹴而成,然则,也不应该像当下的反对党一样,只热衷举办巫统党争座谈会,充当时事评论员,而忘却了反对党应在动员和论述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在高层政争缝隙中,除了致力于民主化之外,国家制度是否获得成长,也是关键的问题。

当九十年代末巫统遭遇“烈火莫熄”群众运动时,马哈迪在国内外的强大压力下,被迫设立国家人权委员会,为人权保障开启了一扇细狭的门缝,可视为一项重大的制度成就。在马华公会面对长达近五年的派系斗争后,也促成了党内制度的局部调整,如限制总会长任期,以及设定公职人员任期的内规。因此,衡量政争角力的其中一个得失标准,应该是政争过程是否有利于制度的成长。

有论者指出,从民主政治发生的角度来说,国家的制度可以分成三类。有一类国家制度必须在民主化之前就加以确立,如法制、官僚系统等。在所有稳定的民主国家,都是这些基本制度建设在先,民主化发生在后。另外一类国家制度必须是在民主化发生后才会确立,如选举制度。还有一类国家制度,它们在民主化之前建立,但在民主化之后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国家公民权在社会各群体间的分配制度。

换言之,许多国家制度的建设和成长,并非要等待民主化之后才正式启动,像司法、警政等制度,应该逐步演变确立,才能为民主政治打下基础。民主化强调权力的授予和监督,而国家制度建设关乎的是治理与效能,两者同等重要。Francis Fukuyama在他的近着State Building 就强调,国家制度的低落将妨碍治理和秩序,在菲律宾和印尼这些国家制度基本弱化的政体,即使民主化也不能解决治理问题。

在马哈迪向阿都拉的挑战叫嚣过程中,前者仅将争议焦点集中在马新弯桥、国产车政策、贱卖普腾资产,以及首相女婿凯里的角色上。这些问题并非不重要,但仅是微观的政策个案,马哈迪无意在宏观的制度、论述上与阿都拉竞争,他只想保留个人的政治成果,所以即使能摇撼巫统当权派,也不具进步性,其目的只为取代既有体制的主导权,而非调整或推翻。

如果一场高层政争,既难以削弱威权体制,也未带来国家制度成长,一番纷扰波涛之后,只可能为反对党增加一些议会席次,而总体格局未变的话,那么无论就过程和结果来看,马来西亚社会将会失去许多反省和升华的进步契机。如果政争没有创造制度成长的空间,只沦为权力人物操纵政治从中获利的场域,并且延长威权体制喘息的机会,则不只国家的制度改革无望,政治发展也将陷入持续停滞的困境,这是我们最不愿意见到的政争结果,谁赢谁输反而毫不重要。

10-10-2006

原載《視角》電子刊試刊號(一) www.mag-horizon.net

在文化工具箱中寻找论述

潘永强

社会学者Ann Swilder曾说过一句有意思的话:“圣经的读者如果想为自己的任何行为做出辩解的话,他总是可以在其中找到相应的段落。” 过去五年来,马来西亚华文报业遭遇严寒,因政经势力连手形成垄断之势,但垄断行为的主导者仍然很努力的意图淡化其带来的后果,不断往他们的“圣经”中寻找说词。巧合的是,这位垄断者张晓卿,据说也是一位虔诚的信徒。

圣经是众人的,也是一个人的。因垄断报业,以及钩结政治力吞并媒体,而遭受社会舆论反弹时,星洲媒体集团的张晓卿,为合理化其行为,就必须发展出一套反制论述(counter discourse)予以回应,结果无辜的文化──族群话语,就被频频引申运用,成了掩护政经野心的挡箭牌。

例如,他就曾为垄断的企图坦露一个说法:“我办报从不计较个人的毁誉,只问中华文化使命与华人利益。”为了办报而宁可名誉折毁,可见中华文化令人心响神往,灵魅无穷。

但是,当张先生一方面作此高调,而另一方面实际从事的,却是钩结政党图谋垄断时,其实他惶恐的内心也意识到此举难获社会认同,所以他就及时补上一句:“如果说我要垄断报业,我希望由优秀的中华文化来垄断报业,全力维护华人应有的权益,唤醒东南亚的中华之魂!”

到他垄断媒体的行动被证实之后,他同样操作起文化──族群话语。他指收购南洋报业的动机,乃是希望建构一个以华人为主的中文媒体网络。“我们希望继续壮大华文媒体事业,建构一个以华人为主的中文媒体网络,全力维护华人读者应有的权益,替他们立言请命……”

“中华文化”与“华人利益”构成了张晓卿反制论述中的主框架。在回应人们对其垄断意图作指控时,张晓卿不断推出“中华文化”来因应。可是,在这过程中,文化──族群话语如何与新闻自由接轨,媒体专业的具体操作,如何在这个文化──族群框架下得以体现与实践,却从未在张氏的论述以及他所控制的媒体中,得到澄清和证成。

于是,我们就可以发现,张晓卿所筑构的反制论述主框架,只能提供想象与幻觉,缺乏内核和硬件的支撑,充斥的只是空洞虚浮的修辞。在这里,反而暴露出他对这种文化──族群话语的功利性、任意性使用。“文化”其实成为了一个工具箱,张晓卿一遇上非议和质疑时,就会想在这个工具箱中寻找合适的小武器,勉作抗御。这就好比一个水电工人,拿着工具箱傍身,面对一切需要修复的对象时,只须往工具箱中寻找用具即可应付。

只要张晓卿无力面对不义和不当垄断的批评时,他就老是往“文化”这个工具箱中搜索,然后把他难以启齿的真实企图浪漫化、幻象化和诗意化。他之所以选择某一种话语(如中华文化、华人权益),也许确是略有所系,但绝非心净意诚,只不过是把它当作策略性使用,而选用这个策略论述,则因为这一策略的有效性、便利性。换言之,他相信社会吃这一套。

在为垄断行为辩解中,文化──族群话语成为张晓卿的剧本与文本(scripts and texts),他试图操作的是一连串人们熟悉的符码与记号,不在乎高深,只取其通俗。而尤须值得注意的是,在东南亚华人社群当中,也只有马来西亚华人社会还受到这种文化机制的影响,这除了深受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牵动之外,显然在背后还有更深层的思想文化因素,在不断地起著作用。

即使在港台,甚或中国大陆,媒体尽管会在国家有意无意主导下,呈现民族主义姿态,但却逐渐与纯粹的文化──族群话语脱钩,这些华人社群对待媒体的态度,日益强调专业、公信和对权力的监督,不会贸然上升到文化的高度。

可是马华社会的现象却另有迥异之处。这种特性,造成它在诸多社会行为上,仍然受到文化权力网络的论述所牵制,也容易受到绑架。但是,如果认为这种文化机制所起的影响,只有负面的、落伍的和“反现代性”的作用,就未免有点化约和略嫌简单。

事实上,在法制和规范残缺不全的环境下,马华社会的文化──族群脚本,有时反而适时产生一种可以抵御市场与商业力量恶意腐蚀的作用,以至在一场明明是具有庞大政治经济利益的媒体并购阴谋中,垄断者既受到来自社会的文化机制的批判与怀疑,也被迫以操作文化论述,或在文化工具箱中寻找资源,才能为本身这一不符社会期待的行为,作文化外衣的包装和修饰。

在这里我们即可发现,无论是反垄断者或是垄断人士,同样都是以彼此熟悉的“文化”因子,为各自立场申述。在这个过程中也可以发现,人们在同一文化机制影响下,会在社会行为和意识形态,起着一种“相互学习”的样式,这主要还是受同一套文化剧本,受同一系列文化符号所制约。

在同一套文化剧本中,人们就会在工具箱中选择有利的策略,以构建自己的行动,而为了更有效地达到目的,人们也会在这个工具箱中的基础上,对现有文化工具进行改造。张晓卿就把垄断改造成“维护华人读者应有的权益”。这是因为一些特殊的文化脚本和意识形态,在大家脑海中彻底地被内化了,成为行动的本能和习惯,一旦在情境需要时,就要从这个工具箱中掏取自以为有用的东西,以作抗衡对应,只是从同一套语言程序中挪用不同的发言策略而已。

例如在反垄断的理由中,同样也有许多是从文化──族群的话语出发,这不独是来自传统华团领导,在青年学生中也颇为常见。一般认为,垄断不利于华人社会意见的有效传达,担心华人社团的各种观点和立场,会受到垄断媒体的扭曲。最后,则是对华人社会为维护自身权益而展开的集体动员时,会受到打压封杀。

换言之,大部份反垄断者是站在“文化维权”的姿态,反对媒体被单一财团操控。为此可以认为,在法制和规范不彰的威权国家中,文化──族群话语其实可以发挥防腐剂的作用,抗衡威权、金权和市场的侵袭。

无论如何,我们不应该忽略,任何具体的文化都包含了多元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符号、礼仪、故事和行为准则。一个社会的文化并不个能把社会行动引向同一个的特定方向。这是张晓卿操作文化──族群话语未竟其效,反而遭受反弹的其中缘由。

11-11-2006

原載《視角》電子刊試刊號(二) www.mag-horizon.net

知识政治:国家与知识的张力

潘永强

马来西亚政治生活的主轴,无疑是一直围绕在族群分歧上缠转。近年,政府为了处理族群问题,作出一些不甚有效的尝试,例如国民服役计划、宏愿学校构想,以及在大学内开设族群关系课程等等。这些尝试不是规划粗糙,丑闻频传,就是遭受社会反对,尚未实行就风波不断。这连串的举措失当,既反映官僚执行力的差劲与无能,也说明族群关系的猜疑和脆弱,但应负最大责任者乃是国家的隐蔽动机与政治霸权。它借族群团结的旗帜,意图压缩社会多元性,结果适得其反,不只未能拉近族群距离,反而妨碍了原有的互信。

2006年以来,当教育部决定在全国大学开设《种族关系》必修课程,并开始编纂教材时,敏锐者就起了疑心。通过教育方式完成政治社会化工程,在一个族群缺乏共识的社会,通常都会爆发争议,势必只能靠强制方式推行。去年7月官方编定的教材一出,证明内容偏颇不实,扭曲族群关系真相,各界自然群起批评。于是,为了一门大学的必修课程,一本课程的指定教材,自去年中以来,竟成了社会上纷扰难解的议题,至今未息。

自独立以来,教育体系与课程内容实行去殖民化与本土化,对非土著教育体系的去中国化、去印度化,都是新兴国家国家建构的一环,无可厚非。但是,倘若在教材与教学上强调马来人中心主义、巫统中心主义,就不只是对多族群社会的文化压制,更是国家对知识生产的干预与介入,对社会的自由与多元价值无疑是一种毁损与挑战。

《种族关系》课程教材事件,不能只看成是学术vs.政治的冲突,它还暴露出国家/知识/权力的复杂关系。威权国家试图垄断知识的生产和建构过程,透过权力的操作,打造“官方知识”,并为其语境赋予“真理”的合法地位。在国家与知识的关系上,教育部俨然把自己视同真理部。

国家对知识的介入,已非新鲜事。在《种族关系》教材受尽争议后,接手修订工作的国民大学教授Shamsul A.B.,日前在一项公开论坛上承认,行政主导令大学丧失主权,造成政治凌驾学术的局面。Shamsul A.B.作为本地体制内少数尚受学界敬重的学术人员,接下这桩烂摊子,当知绝非一件讨好的差事。但“体制内开明派”皆有一特色,即明知世界不一定变好,也愿勉力阻挡它变坏,可他们毕竟心智清醒冷静,尽量避免钻进逃离政治的乡愿学术。

Shamsul A.B.上述言论可谓肺腑体会,可是虽道出事实,却不足以揭露全貎,特别是国家与知识的内在张力。知识本身有时不是纯粹的中立,而历史、认同、身份等问题往往还是社会建构的产物。无论实践上还是理论上,政治都会凌驾学术,也必然会凌驾学术,中外皆然,差别只在于是粗暴的介入或是精巧的引导。Ido Oren就指出,二十世纪美国政治学自诩客观科学,但仍然充满学术与国家亲密的迹痕。就像人间没有乌托邦一样,知识生产也不会有绝缘于政治的学术净土。

因此,要在族群关系的理解缺乏共识的背景下、在课程与内容布置难有民主和专业参与下,冒然开设这一类指定必修的族群关系课程,无疑只能沦为一场强势与强制的意识形态社会工程。国家必定在这个教学设置的过程中,介入知识的生产、裁决与审定之中,努力创建官方知识。可是,一旦官方知识与社会常识产生冲突或分歧时,不同理念与不同利益的社会集团就会在政策与实践中展开角力,从而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开启一场知识的政治。

事实上,正规的学校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来组织和控制的,还包括师资的培训和经费的分配。因此,教育系统作为政治体系一个有机组成部份,它就经常处于这些斗争的中心:既为民主而斗争,为合法的权威和文化而斗争,也为谁应当从政府政策和实践中获益最大而斗争。在一个多元分歧的社会,追求“政治的归政治,教育的归教育”,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缘木求鱼。

在马来西亚当前政治语境下,教育部欲强势推行《族群关系》课程,除非具有充份的国家自主性,否则就犹如掀起潘多拉盒子,愚蠢地搅动蜜蜂巢。如今争议焦点集中在教材内容上,也是事态演变的自然结果,因为教育最具实践性的任务,就是回答教些甚么的问题。如同批判教育学的代表人物Michael Apple所言:“无论我们喜欢与否,谈论课程就是谈论权力……创造真理的过程也是一个权力的过程。”因此,争夺课程内容的政治,并不是以知识本身即可告终,它也涉及谁选择、如何组织、如何教授、如何评估等问题。

从知识政治的角度,把《种族关系》教材事件理解为国家内部,或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冲突,也甚为重要。甚么被看成是官方知识,甚么不被接受为合法化的知识,就必然要经历博弈过程。而在这场知识政治的角力中,有两点观察值得关注,一是社会的介入,二是国家的分歧。

国家试图垄断知识生产,或企图支配真理的介定时,公民社会不可能毫无抗力或响应。去年七月第一版的《族群关系》教材一经透露,引起社会哗然,几经博弈之后,政府决定收回修订改写。可见官方固然控制了知识政治的议程与过程,但“大众的认同和把甚么看作是真正知识的形成与合法化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Michael Apple)如果官方知识违背了民间社会的普遍常识,就注定要遭遇社会各种形式的逆反和拒绝服从。公民除了对官方知识有不服从的权利之外,也可以从事反支配的知识生产,追求知识正义,例如非政府组织就自发开办民间版的《族群关系》课程。在这种理念与利益的多头竞逐中,被禁锢的建国历史和族群悲情,才能从囚牢中解放出来。

不过,任何决策的变动,都不应忽视了国家内部分歧所起的作用。社会上的族群利益分配,会最尖锐地反映在国家精英的权力结构上,尽管这种内部的差异只能以隐讳和微妙方式表现出来。国家内部不同族群集团的歩调不一致,部门本位的利益冲突,以及外部民间社会力的冲撞效应,最终都产生了动摇国家意志的效应。更重要在于,由巫统精英主导国家机器,因巫统内部的精英分裂,也影响了国家自主性的挥发。马来人中心主义、巫统中心主义的思维取向,已无法取得朝野马来族精英的一致认同,包括青年学生与知识分子在内的马来社会异议精英对官方知识的反叛,令政策的有效贯彻出现疑问,最终导致国家在这场知识政治中被迫作出有限度让步。

12-3-2007

原載《視角》電子刊第四期 www.mag-horizon.net

马华公会的政治内卷化

潘永强


马来西亚华人习惯在农历新年期间播放贺年歌,增添气氛,但今年新年前,执政的马华公会青年团却挑起播放贺年歌的版权收费问题,把力量集中攻击负责版权收费业务的公司。表面上说是为了维护小商家利益,但手法则以动员媒体与上街造势来炒作。执政成员党不从法律和执法条例着手,反以高姿态向商业机构施压,跟过去马华公会以同样手法向摇头丸、跑马机“宣战”同出一彻,都是抢占新闻版面,难有实质效果的政治秀场动作。

比起版权收费的问题,年来马来西亚民生经济凋敝、治安恶化、族群和宗教纠葛四起,无论是国内政治或华人政治,都是迷航不明。面对诸种困窘,马华公会似乎不曾提出向贪污宣战、向掠夺国家财富宣战、向媒体垄断宣战,它总是逃避现实,设定无关宏旨的议程来面对社会。

持平而言,马华公会的党内菁英并不是无意寻求组织的再造与革新,它也一直尝试扩张社会基础,包括伸出触角介入社会与媒体。可是,由于制度结构所带来的限制,它所能选择的政治方案却甚为有限,结果只能围绕在一些琐细无聊的活动,大事喧嚣一番后收效甚微。加上党内人物视野都极度短浅,只是热忱于权力利益的掠夺和分赃,无法提出更多有创造力的行动策略,这就导致它的规模虽然日益臃肿庞杂,却未能克服组织虚软无力的窘境。

这些现象连系到学理上来探讨,本文认为,马华公会在政治上业已出现“内卷化”(involution)现象。当前马华公会所呈现的局面,就是试图保持现况,透过在官僚体系内从事行政修补的同时,又冀望在渐进而零碎的“政治改革”中能勉强向前拖曳滚动。但是,当它在进行局部的制度变迁和组织扩张时,由于难以超越旧有结构造成的凝固和僵化状态,最后反导致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之内卷化现象。

内卷化:没有发展的增长

内卷化概念(involution)最初是文化人类学者Clifford Geertz提出,以描述19世纪印尼爪哇农民的水稻耕作方式。此指爪哇农民在生态稳定、内向封闭、人口增长的形态下,必须从事高密度的耕作才能生存。可是,尽管他们的耕作模式相当复杂和精细,但难以通过现代化变革解决经济问题,不能促成真正的变迁,结果只能强化传统的农耕方式,来解决人口和粮食压力。

因此,Geertz认为内卷化意味着“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在达到某种确定的形式后,便停滞不前或无法转化为另一种高级模式的现象。”历史学者黄宗智(Philip Huang)则进一步引伸,认为内卷化是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杜赞奇(Prasenjit Duara)在研究20世纪前半期中国华北地区政权的建立过程中,更拓展此概念,提出“政权内卷化”,即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的社会关系,来扩大其行政职能,其实是妨碍制度的理性化及其成长。

马华公会在政治上面临的内卷化,既是延续了本身的制度遗绪,受到整个权力结构的限制,也跟政治菁英在策略与行动选择上的自我卷缩,大有关系。外在的制度和结构限制,包括族群政治的偏差、马来人支配权的确立、巫统政治霸权的巩固等等,导致马华公会在可选择路径不多的情况下,日渐陷入当前的内卷化现象。只是,结构的限制固然形成客观的阻力,不过,马华领导人在策略与行动选择上的自我设限、缺乏主动的想象与创意,反而又助长了巫统政治支配的格局,则进一步恶化了权力退缩内卷的局面。本文主要以制度、组织、国家──社会关系、论述思想四个面向,说明马华公会政治内卷化的现象。

权力分配的制度内卷

马华公会在经历了接近五年的派系斗争之后(2000—2005),作出了几项制度调整,包括限制总会长任期、内阁部长不能超过两届等等,被舆论认为是党内少见的制度改革。

从制度内卷的角度而言,这种制度的局部变革,只是加重组织内部的细致与繁琐,以及深化制度程序的技术操作,但对强化政党执政能力,意义有限。

政党政治强调的是,各股力量在公共政策与国家资源上的博弈/竞争结果,而非在乎党内的权位如何分配。马华所设的新内规,尽管有其初衷,但不可能在政府结构内,为它带来影响力的实质增长。它反而暴露该党缺乏能力在国阵内扩大权力分配的限额,只好转而以内规减少党内的权力争夺。它虽然制造许多看似精细和复杂的党内规定,但依靠寄居在旧有权力结构上,无助于马华在国阵体系内增强,以及对决策过程的影响。

党组织的无生殖力扩张

根据马华公会50周年党庆纪念特刊所载,1989年该党党员人数是49万5357人,到1998年暴增至81万1738人,而在2005年党选前,则冲破百万大关。不过,在派系斗争和党选期间,党内爆发幽灵党员的争议,所以人们对马华公会的真实党员数始终存疑。

有趣的是,尽管号称有百万党员,但该党近年也一再发出党员老化的警讯。因此马华领导层其中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广招党员,包括考虑修章简化入党及成立支会的条件。

无论如何,党员人数的多寡,与政党的权力影响没有直接关系。马华公会在国阵内的政经资源分配,并不以党员多寡为依据,这种党组织的膨胀无疑是一种“无生殖力的扩张”。

马华公会密集地发展党员,但是滥竽充数,良材欠缺,甚少创新活力。它的组织表面上是精耕细作,若论内在肌理则问题丛生。更甚的是,由于它在政府体制内享有一定资源,导致组织内滋生了寻租者,寄生在党内牟利和汲取可观资源,过去政商结合时期即见其弊,其余滥权腐败就屡见不鲜,反受组织扩张带来的内卷化之苦

马华公会乍看体制庞大,但党员管理紊乱,拿不出精细的党员名册。与其规模相比,党的组织机制也严重滞后,无法发展出健全的政策智库、文宣部门、干训单位,难以为制度与组织带来实质成长。因此扩展虽带来数字上的亢奋,却未附带具“生殖力”的制度发展。

向非正规机制寄居与倾斜

作为执政联盟一员,马华公会透过体制的渠道,早期的确曾为国家与社会之间发挥汇集民意、影响决策的作用。但是,随着巫统的集权趋势日益成形,马华公会已在政治上受边缘化。

此后,马华即面临政党功能的失调,令国家与华人社会的关系随之产生变化,它近年就转而与社会上的传统非正式机制,如华团、庙宇神坛、帮派、地方势力开展纠缠复杂的关系,也将影响力渗进媒体、学校、文教团体,还连带受到某些非正式行为规范的侵袭。在过程中,马华公会既对公民社会有所渗透,也为各种民间势力所绑架。

表面上,马华公会对华团和地方势力有所控制,但是,这些非正式机制的角色,政党始终无法超越或取代,一旦卷入其内,反而要直接面对社会的需索或批评。而且,争取和确保传统非正式机制的支持,也须输出一定的资源。结果,马华公会内卷于社会,它的正规政党功能,经常与非正式的社会机制发生对立和矛盾,时而冲突。

与此同时,当外在的社会环境正处于冲突与变迁时,马华公会的组织与文化,既不能向创党的基本价值调适(创党的核心理念实已模糊不清),也无法向现代制度转型,反而是强化与传统非正式网络的关系,日益向传统封建的模式卷缩。这种内卷化的影响是,政党的组织、内涵与文化习性难以成长,而陷于整体僵化和总体性的停滞。

论述与思维泛道德化

内卷化不只表现制度与组织中,也流露在政治论述中。近年在党的动员和运作中,实行一种不谈政治的政治,试图掩饰马华公会逐渐偏离主流政治的尴尬处境。因此选择了大张旗鼓进行无关痛痒的“终身学习”运动。

但是,黄家定领导下的马华公会显然未从这次失败中吸取教训,反而进一步暴露精神思维的内卷化。他继续发动党领袖学习《论语》,向全党宣传诵读《弟子规》,也把顺口溜“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变成训示党员的座右铭,更将推动“健康政治文化”说得琅琅上口。

这一连串的举动,除了逃离现实,还意味着马华公会现有领导层,正把政治价值道德化和儒学化,并有意无意地掩盖了现代政治参与所强调的权利和公民意识。

这种态度,也意味着它在文化与思想领域上,向内卷缩退化,须回归传统寻找资源,以图强化传统的文化网络和保守建制。可是如此一来,马华公会的保守性将与这个传统文化体制中巩固现状的特性相互结合,这既不可能丰富马华公会,以至本土华人政治的内涵,也堵塞了该党通向进步和现代转型的途径。

细致技术下的停滞衰败

在内卷化的过程中,一个有机体的变迁,因外在影响使其无法采取新的模式向前推进,反而向内逐渐结合固有的结构与模式,结果原地打转,最终被迫停滞和消失于僵局之中。换言之,它只做表面的组织与枝节的微琐调整,却无关内涵的精进与思维的翻新,即使运用细致的技术,效益依然低落。

本文指出马华公会的政治内卷化,其涵义主要是认为:马华公会在马来西亚的政治体系中,由于无法越脱巫统支配下的既有权力结构所附加予它的束缚,而出现了生态停滞的状况。为了维系在现有的权力结构中继续生存,马华公会只能在有限的规围内扩张影响,只增长而没有获得发展,同时依靠或复制旧有的制度和关系,例如利用非正式的社会机制,而对社会产生的新旧需求,就只有用行政修补和粉饰进行技术处理。

如果延续这种状况,马华公会的组织与制度必然出现低度发展,若无新兴力量的介入,长期而言,停滞将导致衰败,但并不会使其全盘崩溃,原因是既有的国阵分配权力模式若维系不变,马华公会还是能幸存苟活。

10-2-2007

原載《視角》電子刊第三期 www.mag-horizon.net

小国衰败:掠夺型国家的成形

潘永强

自八十年代以来,许多对东亚发展经验的研究显示,国家的角色对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因此,有论者认为,国家的集中干预有利于后发展国家的快速经济成长,这一派人士提出了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的概念。另有人则认为,国家介入固然起了重要作用,但正确的公共政策才是东亚成功之道。无论如何,他们普遍承认在东亚经验中,包括当下中国改革进程里,国家的角色发挥的是正面意义。

但是,在这种重新呼唤国家角色的声浪中,有论者认为类似讨论还忽略一个问题,就是在经济发展与政权形式之间的关系,即威权强势的国家机关在推动经建发展时,如何也令国家掠夺性的一面受到有效的制衡与抑压,而不干扰到政经秩序的再造及其合理化。这是考虑到在经建发展上,国家既可以扮演推手的角色,发挥助力,也同时具有攫夺黑手的一面,沦为发展的阻力。

Peter Evans即认为,“一个掠夺型国家不会有能力培育新的成长引擎。”而且,也不能保证一些国家不会从推手变成攫夺黑手,展露掠夺本性。事实上,八十年代以来在后发展国家中,持续的国家经建成功例子不会超过十个,其中大部份集中在东亚,如韩国、台湾、新加坡、泰国等,马来西亚一度也被纳入这个行列中,而智利可说是东亚以外唯一合乎条件的个案。

通常,掠夺型国家多是出现在贫穷国家中,并给当地人民带来极大祸害,近如菲律宾的马可斯,远如海地的杜瓦雷尔斯等等。印尼在遭受1997—1998年金融风暴时,也令人惊察到,一个掠夺型国家如果没有建立起适当的制度监管机制,即使取得一些初步的成就,最终也会付诸流水。

如今越来越多迹象也显示,当马来西亚步入独立建国五十年的此刻,它不仅错失了迈向发展型国家的行列,反而逐步走向掠夺型国家(predatory state)的歪路。除国家发展陷入泥沼,也出现系统性、总体性和长期性的崩坏。

许多国际组织的数据,显示马来西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在近年来停滞不前。经济学者林德宜就明白指出:“我们再也不是亚洲雄师,更像是亚洲病猫”。他批评在新经济政策底下,原本应该用在国家发展的金钱,流入至少四个与新经济政策信托人有联系,并具有分配功能的集团,既执政党、政府官僚、军事与宗教机构。这四个集团所使用的工具和手段主要是选择性的私营化,即“盈利私有化、亏损社会化”。其它的手段还有贪污、无抵押贷款、多重股东制、索取过高的咨询费用、佣金、贿赂,以及公司信托。(见www.malaysiakini.com,27-9-2006)

最令全体国人对国家掠夺行为感受深刻的,无疑是高速公道的收费一再暴涨,这源于统治集团内部与朋党之间的连接,透过未经投标也不曾公开的秘密合约,签订不合理的大道私营化协议。大道即大盗,如同反对党人安华所说:“从前骑马的强盗只会一年一度地洗劫我们的村子,但是现在的‘强盗’却是通过大道每天‘掠夺’我们一次,不幸运的话,一天还可能会打抢几次。”(见www.malaysiakini.com,6-1-2007)

国家资源遭受少数权贵精英掠夺的恶质情况,不只影响经建与竞争力,也妨碍政治民主与公正。1988年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因南北大道诉讼案,危及巫统内部掠夺集团的利益,导致统治精英反扑,余后演变的事态,间接造成林吉祥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以及前最高法院院长敦沙列阿巴斯遭革职。1998年马哈迪与安华的政治决裂,也可归因于统治精英对资源的掠夺爆发重大政策分歧所致。

持平而论,在马哈迪长达22年的执政下,他就任初期未尝不想把马来西亚推向发展型国家的路径。例如八十年代前期他提倡的向东学习政策,就是心仪日、韩的发展经验,取其国家主导与积极介入经济建设的模式,由官僚规划,以政策领航,争取外资与经济转型。

马哈迪的鸿图擘划并非全部落空,马来西亚在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期,以廉价劳动力和基本设施,借助东风(日本、韩国、台湾)的资金外移,出卖劳力帮人打工,一度造就蓬勃气象。但是,在这段借来的时间和借来的空间,却没有意识到应尽快提升自己的教育、技术、制度、思维与官僚能力,一旦信息科技和全球化的席卷而来,以及1992年初邓小平南巡之后的中国推进市场经济,马哈迪的发展型国家梦想,就不复再现。

但是,除了归咎于时机、政策、官僚能力之外,国家在推动发展时,如何抑制住它的掠夺性格,也是关键。在马哈迪治下,他试图令国家机关扮演经建推手的角色,可是无论他本人,还是统治集团内部,却无意建构有助国家成长的制度,反而控制不了掠夺的欲望,国家竟成了运用权力寻租与暴虐的黑手。今日马哈迪与阿都拉只能隔空争论谁家儿子承包的工程较多,安华甚至指控马哈迪执政期间,搜集了数十亿马币的财富。(见www.malaysiakini.com,9-1-2007)

简单而言,掠夺型国家的理论,是建基在国家是攫夺黑手的概念上。此指国家的主要角色,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从社会中汲取和征收财富。掠夺型国家理论,是来自经济学的制度主义对政经关系上的研究。

在制度主义的复兴与影响下,该学派看待国家的视角,有别于发展型国家论的看法。在研究东亚发展的学者眼中,国家可以在市场失灵时发挥直接匡正的功能。反观制度主义者,则视国家只是法制和规范的供给者与施行者,以支撑市场的交易行为。

这种视角上的差异,关键之处在于,在发展型国家论者眼中,国家是经建的重要推手,而在制度主义者看来,国家同时兼具善和恶的两种力量。如同Douglass North所言,“国家的存在本质上为了经济发展,然而,国家也是人为的经济衰退根源。”易言之,国家既可以是保护财产权的推手,也可以成为榨取人民财富的脏手。

理论上,在掠夺型国家中,统治者独占了暴力和公共财货,故掠夺行为实为普遍的现象。不过,倒是有一个因素会限制统治者的掠夺程度,就是基于统治者自我利益的估算,反而不会杀鸡取卵,因为他是“固定的强盗”(stationary bandit),若过度掠夺反会损害未来收益,所以还会考虑到国家利益。

但是在现实中,有时掠夺的行为经常会溢出控制,造成统治者的私心与国家利益的距离扩大。例如统治精英屡有不知足的贪婪性格,令他们和朋党之间串谋,毫无节制地掠取财富,在狂欢与纵欲之下又减少提供公共物品,就沦为赤裸裸窃盗(kleptocracy)社会财富的暴行。

马哈迪执政初期,一度创意泉涌,试图解放社会的活力,以及释出国家手中的资源,譬如推行私营化工程,强调行政改革,为新经济政策松绑等等。这个阶段,执政者虽有族群政治与朋党利益的考虑,但也未曾放弃国家利益的追求,例如引导工业化和提供公共建设。到了九十年代初规划的先进国宏愿和多媒体超级走廊,既是国家主导建设的推手,也是确立历史政绩的工程。但是,国家释放出来的庞大经建预算,伴随着权力运作的缺乏制度化,在制衡机制趋向成熟前,一方面令掠夺者产生寻租机会,也令国家有能力通过资源的选择性分配,收编社会力量。此举虽壮大政经同盟,却又进一步扩大了权力集团内掠夺群体的队伍与阵容。

这种掠夺感有时更会上升为追求国家虚荣,例如为炫耀国家声望而进行的扩军或大型建设,这就必然要加征税捐,加剧对社会汲取资源。对马哈迪而言,他的浓厚兴趣表现在“改造”自然与景观。于是马来西亚陷入一连串白象建设中,如新机场、双峰塔、布城行政中心、发展浮罗交怡,以及峇贡水坝等等。庞大的建设经费和不透明的决策机制,自然也创造无数潜在的金权掠夺空间。国家资源在连场权力夜宴中点滴流失,既然财富能如此容易累积,有何动力思考长期的制度建设。

可是,统治者的权力独占也会生出不安全感,时不时会担心国内外政敌的推翻,一旦产生这种不安全感,就需要加强权力的防卫,不容权威受任何挑战。因为掠夺型国家的精英都有道德隐忧,在位时担心被罢黜,下台后防范被清算,所以对接班人格外谨慎,这是掠夺型领袖的定律。当亚洲金融风暴令印尼总统苏哈托下台后,马哈迪的不安全感瞬间上升,不惜一切掀起个人权力保卫战,尽管国家政权本来稳定无虞。

需要说明的是,掠夺型国家的权力精英对未来利益的预期,会影响他们下一步掠夺国家资源,或从社会榨取财富的方式。如果预期权力周期未结束,掠夺方式还相对温和,否则就会在短期内疯狂的扩大掠夺。例如,阿都拉首相的儿子与女婿,皆在首相权力不稳时,加快在政经网络的布局。马华公会的林良实也在政治生涯末期,甘冒千古骂名,也要钩结张晓卿并吞南洋报业,牟取背后难以明言的庞大利益。

其实,更匪夷所思的丑闻都可能在掠夺型国家出现,包括蒙古女郎阿旦杜亚被副首相办公室的安全人员以炸药毁尸,也许就与政府斥资46亿马币向法国购买3艘潜艇的军购案有所牵连。反对党人安华就暗示与副首相有关,涉及回佣与利益冲突。(见www.malaysiakini.com,10-1-2007)

无论如何,以上所述只是指集权的上层精英掠夺行为,如果扩大为中下层各个系统都投入掠夺,后果更不堪设想。当举国交相征利,不是从国家就是从社会攫取财富时,“固定的强盗”就变成“流散的强盗”(roving bandits),四处蹦出随处游走。于是,警察收贿、华小校长贪污、军警救灾要索取金钱、救护车出动前谈妥费用、公共服务中各项承包业务受层层剥削,就毫不意外,整个社会的心灵和风气都完全扭曲与残缺。

从1957到2007的半世纪,我们见证了马来西亚从新兴国家,逐渐步向掠夺型国家的路程,走入掠夺型威权(predatory authoritarian)的幽径。在掠夺型威权国家,往往缺乏有效的政治制度或结构约束,以遏制国家的掠夺欲望。即使一个有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的国家,也会因为无法阻挡强大与狭窄的利益,丧失有效管理能力,终究还是会不受限制地从社会榨取资源。无节制的国家掠夺是可怕的,在这种国家,统治精英会为了自肥而扭曲市场,制造寻租机会,向社会攫取财富。在这样的国家不可能有持续的经济发展,更不必期待泡沫式的经济成长会带来政治转型,因为掠夺型国家与经济发展之间,两者是相互拒斥,毫不兼容。

14-1-2007

原載《視角》電子刊第二期 www.mag-horizon.net

新自由主义不是中国经改唯一选择

新自由主义不是中国经改唯一选择

● 郑永年 联合早报 2007-4-3 


《物权法》历经多年的争论,在各方的努力下,在不久前的“两会”(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获得几乎是一致的通过。从长远来看,这个法律的通过不仅是中国经济制度发展史上的大事,从政治发展的视角看也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法律的酝酿和通过经过了漫长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本身说明了中国政治已经发生了何等重大的变化。这一点,很多观察家已经作了解读,这里不再重复。笔者要讨论的是为什么这些年来各方面的人士对《物权法》具有那样强烈的争论;争论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这些争论折射出中国经济改革路线中存在着的什么样的问题。

为什么对《物权法》有这么激烈而持久的争论?这里既有意识形态的原因,也有实际利益的原因。从意识形态来说,就是人们所谓的“左派”和“右派”之间的争论,而在利益层面则是强势社会群体与弱势社会群体之间的较量。“左派”用宪法来反新规  从意识形态和实际利益这两个层面来看,对《物权法》的争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在意识形态上,中国现在的实际经济形态很难说和官方仍然坚持着的意识形态有任何关系。但至少在宪法层面,原来的意识形态还是存在着。

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对宪法进行了修正,但其总体结构没有变化。这样,根据现实经济需要制定的任何法律或者法规都很容易和宪法发生抵触。

信仰和固守传统意识形态的“左派人士”自然会使用宪法的武器来反对新的法律和法规。这也表现在这些年来对《物权法》的争论上。

在意识形态的另一端则是可以称之为新自由主义的东西。新自由主义并没有成为、也不可能成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因为其和传统意识形态发生直接的冲突。但在操作层面,新自由主义很多年来是各级政府进行经济改革的指导思想。 

从实际利益层面看,对《物权法》的争论也反映出强势社会利益和弱势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  不能简单地把《物权法》看成是为了维护强势社会利益的。作为一项法律,《物权法》不仅要保护强者的利益,也要保护弱者的利益,不仅要保护私人财产,而且也保护公有财产。因为从理论上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无论在哪里,法律是弱者的武器。把此用之于《物权法》,就是说,穷人比富人更需要《物权法》。实际上,一些人已经指出了中国近年来普通百姓和政府之间的争端,和商人之间的争端,大多是因为没有法律来保护百姓的利益所引起。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为什么社会弱势群体要对可以保护自己利益的《物权法》持异见呢?在这场争论中,反对《物权法》的“左派”公开宣称自己是代表弱势社会群体利益的,而“右派”也不敢表明自己代表强势社会利益,也是用《物权法》可以保护弱势社会群体利益来论证《物权法》的合理性的。
 
那么,问题到底在哪里呢?在抽象层面来讨论《物权法》会不得其解。这里人们必须回到上面提到的中国经济改革的路径,那就是新自由主义。

通常和芝加哥经济学学派联系在一起的新自由主义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最科学地设计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经济政策。

新自由主义的关键词并不多,主要包括经济自由、市场、效率、利润最大化和不干预型政府。在上个世纪,这种经济政策先是在皮诺切特政府的智利试验,后在撒切尔政府的英国和里根政府的美国实行。

在英国和美国,新自由主义在一些领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的同时,在另外一些领域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新自由主义一味强调私有化和政府的不干预。在里根和撒切尔时代的美国和英国,私有化表现最为显著。

对私有化最大的阻力来自于民主制度,尤其在英国。例如,撒切尔并没有能够对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公共部门进行私有化。

和传统自由主义不一样,新自由主义是一种单纯的经济主义。传统自由主义在强调私有财产、经济效益同时也强调民主和社会公平。反民主和社会公平的本质,决定了新自由主义必然遇到具有民主和社会公正传统的社会的强烈抵抗。

但新自由主义到达中国后就一帆风顺。在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贫穷社会主义后,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和政府官员对新自由主义如获至宝。经济学家纷纷转向新自由主义,各级政府官员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转向新自由主义。

强制性民营和恶性私有化 

于是乎,中国成了新自由主义最大的试验场。各个领域全面展开市场化、产业化、民营化等等一系列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改革政策,包括医疗、社会保障和教育等公共领域。

因为政府的推动和权力的介入,很多地方出现了强制性民营化和恶性私有化,资本很快就积累在有能力和有机会参与这些过程的少数一些人手中。

从很多方面看,中国所发生的恶性私有化不可能在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发生,即使在里根时代的美国和撒切尔时代的英国都没有发生类似的事情。

除了上面所说的来自民主制度的抵制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企业都有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领导层面临各种各样的制约。但在中国,除了缺乏一个民主的社会环境外,也并不存在具有实质性意义的公司治理制度。

来自各级政府的政治权力和公司管理层的权力不受任何有效制约。在权力和利益的交换或者结合下,恶性私有化变得不可避免。从这方面来说,中国和俄罗斯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这也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及其宣称代表他们利益的“左派”不满《物权法》的根本原因。对弱势群体来说,《物权法》不免有为强势社会群体说话,保护他们以不法途径所获得的利益的倾向性

现在,《物权法》是顺利通过了,但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指导理念的争论还会继续。新自由主义在很多方面的改革可以说已经失败,如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公共部门。但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另外很多领域,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领域,新自由主义指导下的恶性私有化还在继续。  现在人们是反思新自由主义改革路线的时候了。改革必须进行下去,但出现了那么多的问题,对改革指导思想的反思也显然是必要的。毕竟,从各国经济来看,新自由主义并不是唯一的经济改革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