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24, 2005

雪華堂應補簽救南洋聲明

雪華堂應補簽救南洋聲明

潘永強


馬華党選塵埃落定,但是,太陽底下既無新事,何況馬華政治。未解決的舊問題依然存在,包括馬華收購南洋報業的事件,並不會隨党選結束自然消失,因此反對政党控制媒体的社會力量仍需努力。

雖然南洋報業議題,在選戰後期一度成為焦點之一,總會長候選人蔡銳明聲稱收購需要重新檢討,迫使黃陳等人必需有所回應,無論如何,馬華党內並未視解決此課題為迫切議程。

例如,一直以來表演正義至上不遺余力的翁詩傑,在獲得黃家定摸摸頭力挺後,也表示“重新評估收購南洋報業的決定是馬華母體的許可權,馬青不適宜作出評估。”如果馬青沒有立場提出看法,為何當年翁詩杰還要馬青煞有介事地召開特大,反對收購?

可見,政党和派系人物隨本身利益,而選擇立場。要迫使馬華脫售南洋股權,不能期望他們的覺悟與良知,惟有公民社會不斷的施壓、動員與游說。

因此,馬華党選前夕,就有16個公民社會組織連署一則聲明,反對政党控制媒体,要求馬華脫售南洋股權。然則,在徵求連署過程中,2001年領導華社反對收購的雪蘭莪中華大會堂,竟然拒絕簽署,只由雪華青領銜簽章。

在2003年的80周年堂慶時,雪華堂宣稱在重大的時代議題上,與家國社會“風雨同舟,當仁不讓”。2005年雪華堂主辦全國華人文化節,打出的主題則是“推展多元文化,邁向公民社會”。然而,一份數百字的聲明,卻暴露當今華團領袖,原來在許多關鍵時刻都是曖昧與含糊不清。

當《獨立新聞在線》就此事詢問雪華堂會長黃漢良時,黃氏敷衍幾句,竟然掛上電話。“我們認為雪華青是恰當的管道,這是我們的意見。你要有什麼意見的話,可以寫(信)過來雪華堂。我不方便多發表看法,謝謝。”“隨後匆匆蓋上電話”。(見www.merdekareview.com)

黃漢良一上任為雪華堂會長時,就邀請黃家定來主持監誓,這跟之前雪華堂支持白小保校、反對政党收購報社,態度隱約有所不同,當時就引來一些輿論嘩然,甚至雪華堂內部也有頭腦清醒的董事,不以為然。如今,本届雪華堂董事既未在南洋事件上繼續“當仁不讓”,反而還在關鍵時刻,未與廣大的公民社會“風雨同舟”,實在令人錯愕。

由於雪華堂與黃漢良先是開大門迎接馬華宣傳頭子到訪,後來又拒絕在這份聲明上簽署,現在甚至蓋上記者電話倉皇逃避解釋,留下一句官腔談話。說老實話,雪華堂究竟對這一份声明採取甚麼立場,我們真是無從知曉。至少當年華總拒簽大選訴求,還有“認同但不簽署”的說法,這回雪華堂則連基本態度都不得人知。

黃漢良對詢問的記者說:“要有什麼意見的話,可以寫信過來雪華堂”。我想,有一個事實黃氏必須先搞清楚,你是民不是官,不要還沒有當官就說官話。記者的責任是要求你作回應,不是給你寫信陳情表達意見,況且,雪華堂也不是馬華公共投訴局。

雪華堂和黃漢良更要再搞清楚一件事,即要求馬華退出媒体,此立場在本質上不是“反馬華”,而是“救南洋”。公民社會組織發出這樣呼籲,目的不在於批判或攻擊馬華,也不是意圖影響馬華選情與派系互動,而是希望在党選過程中,能發出一股清醒的聲音,令南洋議題重新受到關注與討論,其動機乃是“救救南洋”。這跟雪華堂向來對外宣稱的態度本無衝突,為甚麼相隔幾年,雪華堂就守不住自己的立場?

在拒簽救南洋聲明一事上,雪華堂與黃漢良的表現令人失望。這令人想起,當日隆華堂成立時,輿論與公民社會如何大力地捍衛雪華堂地位。如今,雪華堂在關係到媒体獨立、文化傳播的重要問題上,竟連一張聲明都吝嗇的不願簽署,這豈不是與公民社會的意願背道而馳?

為此,我建議給雪華堂和黃漢良一個重新檢討的機會,希望能考慮補簽“救南洋”的聲明,呼應公民社會的號召,與廣大的維護新聞自由與媒体獨立的社會力量風雨同舟!

20-8-2005 

沒有論述,只有語錄

沒有論述,只有語錄

潘永強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語錄指的是:“某人言論的記錄或摘錄。”換言之,就是別人發言或文章中某些比較深刻意義的警句。

不過,在中文世界裡,人們心靈中對語錄的最深刻印記,就是文革時把毛澤東語錄當成最高指示。1964年5月,在林彪授意下,解放軍總政治部編輯出版了《毛主席語錄》,每條內容由若干段毛澤東講過的話,或寫過的短句,按同一內容輯錄而成,且註明出處。林彪說,這是“精神原子彈”,指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要急用先學,活學活用,立竿見影。

毛語錄問世後,成了中國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準則和道具,在文革初期,它幾乎成了全部生活的指南和一切活動不可缺少的道具。在毛澤東走上神壇的過程中,論者認為,這本語錄“發揮了《聖經》和十字架的雙重功能。”

從此,在世的領導人自編語錄,四處散發,在現代政治中就成了一個負面標記。

如今,逃離辯論的馬華總會長候選人黃家定,離黨選投票只有十天的時刻,匆忙自己推出《黃家定語錄》,不只令人失笑,也使人有時代錯置、個人造神的落伍感覺。事實証明,黃家定的確是一個缺乏現代感、無能力掌握時代精神的政治人物。

現代的政治,要求政治人物提出主張、闡發理念,以及表達立場,甚至發展出一套政治論述。所謂“論述”,不是胡亂拼湊起來的八股官腔,而是在反覆的思辨與嚴謹討論的基礎上,進而形成的有系統之理念主張。換言之,現代政治需要透過這種思考與辯證的過程,然後轉化為清晰且有層次的政治修辭,完整地面向人們,展開遊說。無論是羅斯福發動的“新政”、毛澤東提出的“新民主主義”,都是政治論述的現代操作方式。

一般上,只有在論述上有開創性的重要政治家和思想人物,至少要有李光耀或胡適這種地位,有經過深思與精練的想法,才有選輯語錄的價值。而且,語錄往往是在大量有意義、有思想影響力的文獻、談話、著作、演講中,抽錄編纂而出,這樣才有思想含金量,而非充斥水分,或是不湯不水。換句話說,是先要有論述,才有編選語錄的需要。

如果一個思想貧白、沒有核心價值、缺乏創造論述和思考能力的政客,從平時一些無甚意義和少有見地的官腔談話中,抽取片言隻字,自己出版自己的“語錄”,既無法有條理地呈現個人的論述,反而更暴露其思想的零碎和散亂,這種危險性,就不得不察。

《黃家定語錄》的出版,如果只是以競選文宣的姿態現身,正如一張海報、一份傳單那樣普通,實無可議之處。但是,如今它卻是以一種權威領袖的嘉言錄面貌出來,要“讓讀者進一步探討和學習這位傑出政治領袖的精神內涵”(出版社負責人前言),並且還請來社會賢達、碩學鴻儒出席表態,就令人倍覺噁心,嗅得出封建氣息。

一個提不出理念、提不出願景、提不出論述、逃離辯論、逃離思考的候選人,只好倉卒間吃老本,翻抄舊資料,東湊西拼,避免尬尷。《黃家定語錄》作為競選文宣,最多只有半個月壽命,但是,如果用心提出一份競選宣言,不管論証是否合理,它至少還有政治文獻的價值。

最後,茲引用劇作家兼捷克前總統哈維爾一段“語錄”,來反思當前政治與宣傳的關係:

“在我們所處的時代,那些不會善用媒體的人,就無法成為美國總統。目前政治人物利用顧問以提昇他們的媒體形象,許多人因為沒有顧問可以傳授在鏡頭之前做秀與發表演議的技巧,因而變得很無助。有些政治人物幾乎成了媒體的奴隸,以致於他們只是對著鏡頭微笑,而非對著人群微笑。即使他們摸摸小孩子的頭,他們也是在等待媒體以最佳的角度捕捉這個畫面。”摘自〈戲劇與政治〉一文,參見《政治,再見!》(臺北:左岸)

12-8-2005

公民社會的日常抗議

公民社會的日常抗議

潘永強

在民間公益活動中,大規模的捐款行為,除了要對受捐助機構建立信任之外,有時也具有抗議的因素。一般上,抗議有兩種形式,一是直接行動,包括公開的遊行示威、集會等活動。另一種形式,則是潛在反抗,是“未宣佈的抗議”,即那些不公開的日常抗拒活動。

James Scott從馬來農民公開和隱蔽鬥爭中發現,弱者和低層的抗爭,其實是一種與傳統的造反和叛亂不同的民間反抗形式。他從東南亞農民日常生活中的抵抗行為注意到,在奴隸和主子的鬥爭中,沒有梁山好漢式的英雄。在他看來,理解農民抵抗的“日常”形式,或不起眼的但不間斷的鬥爭,也許更為重要。

大家都認識到,大馬的非政府組織,大多需要借助外國資金,政府經費或小額籌款來維持,缺乏本土足夠的資源,也很少看到大量的捐助行為。

相比之下,華人社會對華教的捐助,卻呈現另一種迥然不同的面貌。如果以金錢捐助華文教育的數目,作為衡量大馬公民社會的活力和發展程度的話,那麼“華人公民社會”在這個範疇內,可以說是最具資源規模。國內最具籌款能力的民間力量,如果不算宗教團体的話,則無疑就是華校和華教團体。

捐款發展華校,被一些人稱為第二所得稅,顯示華社有豐厚的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除了熱衷教育,對捐助對象有信任基礎之外,也可視為一種弱勢者的日常抗議形式。

例如,人們如今津津樂道的南大籌款經過,就不只是開辦一所大學如此簡單。五十年代的新馬社會,似乎正處於中華文化“花葉飘零”的憂鬱,現實上又有高等教育的需求,故中下層華人社會產生一股焦慮與自救氛圍,後來逐漸轉化為悲情與抗議,以至成為壯闊的社會動員。

為了成立一所私立大學,當時在馬、婆地區成立了十三個州級的南大委員會,發動形形式式的籌募活動,在各國高教史上實屬罕見。這些現象背後,隱然帶有針對性的抗議姿態,也是一種邊緣反抗和自力救濟,因為捐款是既有效又最使得上力的抗議手段。   

1972年開始的獨中復興運動,募款也是重頭戲,它吸引了很多中下階層華人群眾的熱烈響應與支持。在兩年的籌款活動中,共得馬幣135萬,據林開忠統計,其中個人的捐款就佔了59.8%,另外近40%捐款來自公司行號或社團會館,政党只有區區的1.7%。

Loh Kok Wah認為,七十年代支持華教風潮,與政經變化有關。新經濟政策的施行,使華人資本家受到國家支持的馬來官僚資本的挑戰,轉而支持華文教育。Tan Liok Ee則注意到董總領導人的變化。五十年代的董總領導人大部份是富有的商人,到了七十年代初,加入一批新血後,第一次出現律師等專業人士,以及一批中等階層的商人,這一個群体直接感受到1969年之後的政策改變。

林晃昇、胡萬鐸,就是屬於這個階層的商人,在七十年代初加入華教行列。林晃昇承認,五一三事件後的“風雨如晦”,是影響他投身華教的一個因素。胡萬鐸的說法,也大致相近。

在籌募霹靂州獨中發展基金期間,由於掀起基層群眾參與的風潮,結果引起國家機關的疑慮。1974年,全國教育總監姆勒克召見一批華教人士對話,其中提到說:“你們在短期間內即籌到一百萬,這些錢若來自一個富翁或財團,我們並不奇怪,但是這些錢卻是民間一點一滴的捐輸,我們便不得不關注了。”

林連玉逝世後,教總發起林連玉基金,也在短時間內,即籌得超過一百萬元。人們被林連玉的悲劇人生所感染,迅速轉為呼應樂捐的號召,帶有抗議的成份。白小事件,每年成功舉辦籌款千人宴,則反映社會抗議學校被無理關閉。

為教育事業舉辦千人宴,是華教籌款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一種形式,千人宴還有動員以及傳播信息的作用。數十年來,公民社會以捐款這種日常抗議形式,維繫民間的活力與氣息。這種捐款跟企業財團豪氣捐獻浮羅交怡計划、拉曼大學,機動與意義均大有不同。

29-7-2005

公民社會的籌款倫理

公民社會的籌款倫理

潘永強

公民社會與非營利組織的存活與永續經營,除了需要豐沛的民間社會力的支援,它的發展與運作,還要依賴大量和持續不斷的經濟來源,因此,非營利組織的財政收支、經費籌募、預算管理,也就成為研究者的觀察焦點之一。

例如,由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之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Lester Salamon與研究同仁S. Wojciech Sokolowski提出的“霍普金斯全球公民社會指數”,其中就以財務一項,作為衡量各國公民社會發展的標準之一,包括捐款占國內生產毛額(GDP)的比重,以及公民社會團體從提供服務、產品與政府委託案獲得的收入等等。

一般上,非政府組織都靠各種籌款方式來維持,因此籌款就涉及到“信任”和“倫理”問題。Joan Flanagan女士以其多年來從事募款工作累積的經驗寫成《Successful Fundraising》一書,開宗明義地強調“募款工作者必須要遵守募款倫理,募款機構的所有單位都必須證明每一筆捐款都是以慎重的態度來處理……如果不這樣做,贊助者將離你而去。”可見,誠信和公眾的信任才是非營利組織最大的資源,缺乏誠信或喪失公信力將造成很大的傷害。

在現實中,“信任”大致分為兩類,一是特殊性信任(particularistic trust),包括透過親屬網絡內的忠誠、交情與道義,以及商會、同鄉會等組織產生的互信與保護性質。在捐助行為中,人們其中一個考慮是,受捐助的組織會否切實執行捐款者的意願。因此,要在捐助行為中增加捐助者對非營利組織的信任,唯有通過制度建設,所以信任的另一類型,就是制度性信任(institutional trust)。

英國亨利管理學院(Henley Management College)曾發表一份研究報告,指69%的人決定捐款給公益慈善團體與否,主要因素為︰能獲得滿足感、對募款主題的認同、以及個人對公益的態度。這份研究報告也指出,捐款者對慈善團體的信任(trust)與信心(confidence)也是影響他們捐款行為的因素,如果慈善團體能夠積極發展與捐款人的互信關係,便可以讓這些捐款人更樂於掏腰包。
有很多公民社會團體因為缺乏掌握既有捐款人的能力,只好不斷尋找新的支持對象來試圖彌補,然而開發新捐款人的成本是留住既有捐款人成本的10倍,因此對於公民社會團體來說,如何發展與既有捐款人之間的長期關係,便成了極為重要的課題。

對捐款人而言,最重要的便是能夠得知他們的捐款是如何被運用的,以及這些捐款會對需要幫助的民眾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同時,捐款人也會希望,能夠有更多的機會讓他們可以參與團體的活動,以及擁有對團體決策更大的影響力。

捐款者捐獻金錢,目的是委託非營利組織作為代理機構,為群體提供服務。為了要防止受捐助單位違背捐助者的意願,當然有賴於立法、審查和監督機制。因此,健全的募捐機制的監督管理,無論對非營利組織或捐款者而言,都顯得重要。

在我國的公民社會內,最有大規模籌款能力的組織,應該是華校和華教團体。捐獻華教幾乎是華社的日常行為,這裡頭除了有民族、語文情義結外,信任的基礎也佔了重要成份。

但是,正如曾任居鑾獨中校長的陳詩聖所言,“籌款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沒有多少人願意做,因為向人募捐是不受歡迎的,常被人埋怨,甚至還會向你發牢騷。因此募捐者必須有心理準備,要有耐心聽他訴苦,等他氣消了才勸捐。”(〈獨中經費的籌措〉)故此,建立信任和信心,妥善運用捐款,以及確立透明的義款監督機制,其實是一項重要的籌款倫理。南亞海嘯期間,有人不捐款給某些特定單位,就是擔心捐款不會被適當運用,可見信任與捐獻之間,息息相關。

22-7-2005

网络公民社会

网络公民社会

潘永强

马华总会长竞选在文宣造势上,出现两个有深意的意象:“拉布条”与“设网页”,呈强烈对比。一位被视为中壮代菁英的候选人,仍以传统的组织动员手法,强迫基层拉布条表态支持。另一位被贬为元老级的候选人,反而勇于宣示政治理念,设立个人网页争取认同。年轻的满脑子落后思维,年纪大的反而迎合变迁时代。

电子网络过去不是未曾在马华政治中产生作用,但多是以匿名或隐讳方式,在网上散播讯息,攻击诡诈,似是而非又似非而是。例如,关于马华高层涉及的金钱与黑道传闻,就是在网上传开。但是,真正透过网络,从事公开的政治行销与传播,仍未成为马华政治常态。

这种现象指出了背后两个可能,一是大马网络的普及率与覆盖率,仍有待加强,未成主流。二来,马华公会党员年纪老化、思维僵化,对新颖的科技与现代政治的行销操作技术,尚不能顺利调整、转型和适应。

然而,在这一波的马华党选中,却出现一股令人惊喜的变数,就是《当今大马》中文版(www.malaysiakini.com)的适时抢眼诞生,这家网络电子报突围而起,打开了党选政治的报导限制。在这个网络既虚拟而又绵密的年代,政党收购与媒体垄断的做法,已无法完全封禁与打压自由信息的涌现。

目前尚处于试刊阶段的《当今大马》中文版,它有几篇鲜活与精彩的内幕报导,独立敢言,发掘新闻,马上令主流华文报章逊色不少。过去《当今大马》英文版固然有不少马华政治报导,但在语文、取角与观察方面,却无法完全触摸到马华政治的冷热快感,因此对“华文社会”始终有隔意。据知,另一家中文电子报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评论人联盟WAMI的《黄丝带》网页也即将推介,加上已有的《自由媒体》(www.thefreemedia.com),本土中文网络媒体兴盛可期。一旦中文网络这一个板块顺利填补之后,大马网络公民社会的基本布局就初步完成,隐然成形。

所谓公民社会,是独立于国家,享有对于国家的自主性,由众多旨在保护和促进自身利益或价值的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成。一般认为,公民社会组织有以下几个特点:(1)非官方性,(2)非营利性,(3)相对独立性,(4)自愿性。

而网络公民社会的意思,则是指这个独立、自主、非官方、非营利的场域,可以在网络的空间中成形与实践,并进行交互的沟通与传播,最后产生独立于国家权力以外的影响,打造一个真正属于公民社会的公共领域。它的载体,就是网站、部落格、e-group、电子报、电邮以及无数的个人新闻台等等,颠覆与稀释了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及其垄断话语。无论如何,网络公民社会不一定尽是理性和冷静的讨论,正如“实体”公民社会遇到的困境一样,它仍需要培养良好的网络公民。

事实上,大马网络公民社会的雏形,在1998-1999年的安华风潮中,初次显然,尔后逐渐释张出它的能量与张力。当时出现的网页包括Laman Reformasi, Jiwa Merdeka, Anwar Online,freemalaysia,Mahafiraun, Mahazalim等等。及至英文的www.malaysiakini.com成立,就成为这个时代的指标。不过,尽管大马网络公民社会可算活泼有动力,但只在初阶发展,其成熟度、影响力仍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目前活跃的网页尚有www.malaysia-today.net, usj.com.my, www.mggpillai.com,Jeff Ooi主持的部落格screenshots等等。

这个网络公民社会的前景,长远而言,必定将冲击威权政体与财团资本的资讯垄断,但短期来看,它仍然需要民间社会资源的全力呵护与扶植,如何永续经营,以及体质的稳定与制度化下来,将是往后的挑战。可以预见的是,网络公民与仍然依靠本地传统媒体接受信息的阅听人,其区分将越趋明显,包括世代、视野、政治判断、分辨信息的能力,必有所分歧。  

《当今大马》中文版的现身,将可以补足过去的缺憾,有助于本土中文独立网页,从“网络黑社会”时代,进化到网络公民社会。当黄家定仍然在拉布条时,陆庭谕老师或许已经上网看着党选劲爆内幕。

15-7-2005

把文化艺术还给公民社会 

把文化艺术还给公民社会     潘永强

蔡锐明宣布他的竞选宣言,洋洋洒洒,令人眩目。他是这一波投身马华高职竞选的人物中,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公布竞选宣言的候选人,而且从内容和布局看来,这份文件也是经过一番准备与思考,并非马虎应付。

现代政治本来应该是论述与言辞的竞争,即透过文字与语言,表达出经过提炼与琢磨的思想主张,彼此沿着这个分野展开交锋。

可是,这种文字的思辨,向来不为马华公会人物所重视。这次党选一团混战,几乎所有候选人都把精力集中在组织与动员,轻视理念与论述,这种传统形式的竞争,的确令人失望。因此,蔡锐明提出这份长达一万二千字的竞选宣言,先不论其内容与品质,就其用心经营,必须先给予肯定。

蔡氏的宣言分成四大部份,分别是政治、经济、教育与文化愿景,含盖华社所谓的“政经文教”领域。前两部份尽管仍不脱旧思维,但个别字句还是可圈可点,大体说来也写得头头是道。 

然则,这篇宣言最令人吃惊与讶异,甚至可说最大败笔的是,蔡锐明竟然提出当选后,要拟定“大马华人迈向2020及未来的文化大蓝图”,并且成立“华人文化与艺术的学术组织”、“创办全国华人表演艺术公司”云云,乍看之下令人误以为他不像是竞选政党的主席,反而是竞逐华人文化协会会长。

事实上,一些文化界、知识界、学术界人士,对马华公会反感与不满之处,就是政党力量过度介入文化教育工作,干扰与伤害民间文教发展的活力,侵蚀民间团体的自主性,甚至不学无术、别有居心的政党人物越俎代庖,把文化事务庸俗化、浅碟化。

严格而言,蔡锐明在这一份政治出师表中,纳入文化艺术的“愿景”,其意图过于刻意,似乎只是要迎合与扣紧“政、经、文、教”这种华社问题的思维框架。这里甚至要直接指出,这部份的文化内容,极可能是胡乱拼凑而来,未经深思熟虑的随意之作。

但是,作为一名马华总会长候选人,他经由正式竞选文件,提出要由马华公会拟定一份文化大蓝图,此事不论成事与否,不管内容如何,其实都非同小可,必须严加阻止与批判。否则,即使不是一场文化浩劫,也会令马华文化界少有宁日。

在华人社会,这种“伟大不掉”的宣言、纲领,从来不缺,但认真切实执行的,并无多少。事实上,文化艺术的活泼与成熟,最需要的应是文化土壤与人文底蕴,以及各种束缚的松绑与解放,绝不是靠一两纸充满八股官样的所谓大蓝图,即能成就。

一直以来,马华文化的主体性与独立性依然有待确立,而文化思想的独立和自由,首先就要摆脱政治的桎梏与玩弄。如今,政治与政党早已默默地渗透民间社团,文教活动由于资源缺乏,也日益向党政势力倾斜,语言无味的大小政客都可以附庸文化风雅,大放伪善阙词。

如果继续纵容政治力量任意享用这种文化“消费”,乃至其阴影长驱直入,则马华文化的建设及其发展,前途必将堪虞。 如果蔡先生真的矢志“要为马华文化做一点事”,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积极不作为,甚至还应该公开宣示,马华公会的党政势力应退出文化艺术领域,把文教与艺术工作还给公民社会,即先让社会有活力,才能让民间的创意与积极性充分激发起来。此事虽小,却是大功一件。 
  
正如上帝不应该干涉凯撒的事务,文化艺术本来就应还给公民社会,政党不应介入和干预,最多只是扮演鼓励和补助角色,或是政策上的辅导与奖励。蔡锐明在他的总会长竞选宣言中,加入这些“文化”内容,其实反暴露出他的文化视野与人文素养,确实有待加强,否则最终将掉入如同黄家定操作“思想兴革”、“终身学习运动”的程度,显不出有何高明。况且,马华公会不是没有搞过这类东西,李三春时期的大马华人文化协会,今日又有何表现?《文道》杂志几时复刊?  


8-7-2005

馬華政治整而不合

馬華政治整而不合

潘永強

這次的馬華党選,從總會長、署理會長、副總會長,一直到中委,各個党職全線開打,全党混戰,徹底說明所謂的和解與整合,都已經全然失敗。高職出現全面競選,也顯示權力交替過程,並非表面上的輕易和一帆風順,同時証明政治新貴如黃家定、陳廣才等人,仍不具十足的威信,尚不能服眾,更沒有絕對權威。

事實上,打從2003年以來,馬華党內並沒有真正的派系整合。如果說有所謂“整合”的話,充其量只是整合了陳廣才一系的勢力,或是彭亨州馬華的勢力,其余的力量不只未獲得滿足,甚至紛紛人頭落地。彭亨不算是馬華的一個大州,但卻佔據太多資源,從署理會長、副總、婦女組主席、未來馬青總團長,彭亨已有過度代表之現象,排擠其他區域分享權力。

誠如本欄曾經分析過,當前馬華的派系生態與人脈關係,已經不能再以AB隊的二分架構來理解,反之,党內正面臨派系的重組與再分化過程。有人對重組與移位後的新派系組合,以A隊、B隊、C隊甚至D隊來形容,但也有人以較細緻的A1、A2、B1、B2等標籤來識別。

無論如何識別,目前党選的格局,既是延續了過去派系政治的脈絡,但也超越了過去派系的框架,是一種舊派系瀕臨瓦解,而新派系又正在醞釀形成的過度階段。這種現象正好解釋了今次馬華党選存有高度張力的原因,也証明党內過去兩年,其實是處在“整而不合”的狀態。

事實上,經過三、四年的党內決裂與對立,如果只憑一紙和平方案,以為即可全面息爭,確是過於理想。可見,政治上的和解協議是異常脆弱的,何況當時的見証人早已不具約束能力,一切資源的重分配,只好再度通過赤裸裸的實力原則和權力政治,加以解決。

但是,馬華政治的整而不合,和解未竟全功,尚歸咎於幾個結構性限制,分析時實不得忽略。

首先,任何派系不論如何聲勢強大,規模都不可能大到掌控一切,所謂派系(factions)終究只能網羅局部的成員,其余成員不是納入其他派系,就是自創派系。如果“黃派”還沒有能力完全殲滅對手,各方纏鬥就一直持續,直到其他勢力被消滅為止。

第二,馬華的“派系”都是缺乏理念、紀律與制度化的党內次級團体,嚴格而言只是“傾向”(tendencies),只是一般上從俗稱之為派系。政治的本質充滿衝突,在一個缺乏權威性和原則性的政党,這種松散的派系,其利益與衝突更無節制,於是就出現A1、A2、B1、B2交叉互動的複雜形勢。

第三,黃陳兩人在党爭後急於出頭,其實是違背政治資深倫理(seniority),而且未經票選登上大位,已引起其他資深領袖的不快,不只打亂了這些人的政治生涯,還在權力安排上受到排擠。事實上,論專業學識、經驗能力、政府內資歷,甚至在國陣友党中的份量與聲望,黃陳二人都未有十足條件,越過幾位党內資深人物。

本來,在早期的國陣協商政治中,馬華党內的英文源流技術官僚菁英,因為與巫統溝通時有其重要角色與作用,曾受到不少重用。隨著馬華的逃離中央政治,前者已可被取代,反而令那些擅於華社群眾語言和操作媒体的人物取得優勢,故党內不同取向的菁英衍生矛盾,也有適應不良之現象。

第四,派系除了只網羅局部成員,它的資源也有限,如果自己人都不夠分,怎能還分給外人。2004年後B隊陸續有人被圍堵封殺,A隊的陳祖排、曹智雄也遭到冷落,激化各種恩怨不滿。據報導,“黃派”有意以銀行界高職收編蔡銳明,但未能如願。其實比起巫統,馬華在公私營機構和公共部門的資源,日益減少與遜色,無法提供下台人物足夠的政治出口(exit),當然就難以滿足党內各方強烈的利益需索。

第五,政治整合若要成功,既要有足夠資源供分配,也要心正意誠。黃陳兩人所謂的整合,其實是將“合”不來的人“整理”掉。整合變成“整人”,不是以和解出發,而是將殲滅對方視為戰略目標。其次,党爭期間的承諾未得兌現,盟友之間不講義氣,引致反彈乃意料中事。所以不論A、B、C各路人馬,都樂見有人出來“教訓”陳廣才。

最後,前任領袖介入党選、干預党內事務,這種過去少有之事,也在當下發生,可稱之為馬華公會的“李登輝現象”。林良實在2003年1月還聲稱,要續任到2005年党選,但在同年5月22日卻突告辭職,可見他在壓力下走得不甘不願。林良實介入党選,是關心自己多過關心馬華。馬華公會最大敗筆是,竟允許一個下台總會長,控制著捐款和收入以億元計的拉曼大學。拉大好歹是馬華的政治工具,如果淪為林氏獨立王國,未來必生的亂象與衝突,是完全可以預期。

從蔡銳明、陳祖排、葉炳漢這幾位年過六十,既風光過,也得意過的資深人物,都還要出來競選高職,加上陳思源、林良實、曹智雄等人的場邊叫陣,還有蔡細歷、林祥才等人的自成一系,可見馬華党內的矛盾積怨之深,以及派系重組與再分化的複雜劇烈,党內政治正出現版塊移動。兩年多下來,黃家定的整合工程竟如此脆弱,馬華公會新任領導層的政治駕馭能力可見一斑。

5-7-2005

政治混濁則黨學興

政治混濁則黨學興

潘永強


巫統即將召開常年代表大會,自去年黨選以來,党內派系政治暗潮洶湧,故近期巫統上下動作頻頻,各種離奇怪論紛紛出現。例如,有人就倡議,巫統要辦自己的大學。此議看似不甚受落,可見巫統党內尚有聰明人,須知普國之下幾乎皆是党校,何必自己掏錢出來辦大學?

政党辦校,莫名其妙,然則此種壞風氣越吹越烈,正反映本國政党功能的腐朽與凋萎,政党利用大學為擴充政治資源之工具,卻視教育與學術品質為無物。各族群政党爭辦大學,也反映教育資源分配失靈,這些党校還進一步深化種族分歧與兩極化。

政黨辦理的大學,雖然不是國立體制的官學,但也算不上是私學,它們絕非獨立於國家和政治的民間辦學,明顯帶有政治目的。這類党校非官非私,故可稱之為“黨學”。雖然東西方教育史皆有官學與私學之傳統,我國則另闢巧徑,官學、私學、黨學三足鼎立,令人嘆為觀止。

按中國歷史常理,當政治較清明時,官學盛而私學衰,反之,政治紊亂則私學盛。中國由於治少亂多,所以發達教育之責,多落在私學。私學較平民化,講學較為自由,每有大師起,即成為學術重鎮。錢穆曾說:以歷史大勢而言,在野講學,其勢力常超過政府所提倡,有其師,則四方學徒響應群集。師道殞落,學亦中絕。

可見,傳統帝制中國,即使皇權抬頭,或者政治混淆不清,教育體制中仍有獨立與自主空間,全因為民間尚有私人講學,包括書院制度,確保知識與學術的自主與清醒。在胡適看來,所謂書院的精神,大致有三點:一是代表時代精神、二是講學與議政、三是自修與研究,其中以後一點最為重要。這股私學淵源,更保障了自由、抗議和批判的意志,以及千年學術文化傳統之不墜。

然則,今日的馬來西亞,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由於國情之扭曲,政界之腐敗,學界之懦弱諂媚,在此等政治混濁風氣之下,民間私學未必轉盛,而且頗受打壓(淘金的“商學”則屬例外),反而竟是黨學勃興,有人更吃髓知味,結果辦黨校者絡繹不絕。

屈指一算,馬華公會可稱為党學鼻祖,當之無愧,旗下先有破壞獨大運動的拉曼學院,後有拉曼大學,還有學前教育學院,以及不知所云的“終身學習運動”。馬華黨學披靡,令民政黨不甘受擠壓,終於也跟風開辦宏願大學。印度國大黨早有技術學院和醫科學院,與其處於競爭地位的人民進步党,也一度要在霹靂州設立進步大學云云,最後卻落得笑話收場。至於回教黨,在它的勢力範圍內,也控制不少宗教學校和宗教幼稚園,可謂黨政教三合一。這裡所述,只是西馬政黨的黨學情況,其實東馬政黨也不遑多讓,只是篇幅有限就不便贅述。

官學凋敝,而党學又排擠私學,可見這個國家無論政治與教育,皆屬混沌不堪,規範錯亂,真是政治混濁,才有黨學興。國立大學本有三座大山撗擋面前:種族主義、政治干預、官僚陋習,要解其困,除了革新求變,余下只有二途,一是政治局面的民主化,二是私立大學体制的成熟。短期內,民主化不容樂觀,唯有私學体制的發展形成良性競爭,才有可能糾正與彌補官學的缺陷。可惜私學未臻理想,就見党學暴起,學術與教育規範深受破壞,國內高等教育的困境只有越陷越深。

當前東亞各國,無不強調大學競爭力,爭取躍升為世界一流大學,因為高等教育關乎一國國運和知識創造力。只有馬來西亞,党學張狂,政客胡鬧,樂之不疲,社會則縱容放任,真個是拿本國的大學發展與人材培訓來開玩笑。國力之衰頹,看來指日可待,有跡可尋。

16-6-2005

不經票選登大位

不經票選登大位

潘永強

水門事件的“深喉嚨”身份曝光,令整個事件算是有了一個終結。這宗事件改變了當代美國政治,也影響了不少人的命運,以及造就了美國媒体的權力神話。

水門事件令《華盛頓郵報》矻立江湖,它的已故女老闆葛蘭姆(Katharine Graham)在回憶錄《個人歷史》(Personal History)中夫子自道,花了兩章篇幅追述處理新聞的過程,不無自豪之意。水門案的得益者不少,其中命運改變最大的得益者,可能還是福特總統。

福特是在尼克遜下台後,以副總統身份入主白宮,可是他幸運之處不只如此,福特還在美國政治史上寫下一項空前記錄,即是美國史上第一位未經普選就當上副總統,隨後又接任總統的人物。一連兩度未經民選登高位,這項記錄是在極度機緣又非常運氣下出現的,往後不容易重演。

事緣尼克遜在1972年爭取連任時,提名的副總統伙伴是安格紐。可是,在水門事件鬧得沸騰之時,這位副總統又惹出事來,給尼克遜累積麻煩。原來安格紐在擔任馬里蘭州長時,逃漏所得稅受到檢察部門調查,最後頂不住壓力,決定辭去副總統職位。

福特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幸運地被尼克遜委任為副總統,他並沒有經過大選的洗禮,只由參議院通過填補空缺。在新任副手上任幾個月後,眾議院就以410票對4票,表決通過對尼克遜進行彈劾調查。

據說,尼克遜要選擇的新副手,本來另有其人,最後決定任命福特,因為他較易取得國會通過。當時國會領袖認為尼克遜很快就下台,所以選副總統也等於在選下届總統。

結果福特在副總統位置上坐不到一年,尼克遜在國會與輿論壓力中,羞辱下台。依憲法規定,福特順利接替,成為完全未經普選就當上副總統,接著又當上總統的史上第一人。水門案令美國民眾對政治信任度降至低點,但權力交替絲毫未見憲政危機,可見美國民主憲政的高度制度化與穩定性。

當時另一件有趣的事,是市場上出現一種裇衫,印著福特的頭像,下面寫著:“華盛頓郵報幫我找到工作”。郵報也用這句話當廣告詞,享盡風光。

幸運之神雖一而再降福予福特,但他在任只有895天,是二十世紀美國任期最短的總統。福特本來的意向只想當眾議院議長,是在沒有準備下登上總統之位。他給媒体印象是魯鈍,有好幾次在公開場合跌倒,在美國政治最脆弱時刻,給人感覺就不好。最關鍵是,他上任不久就特赦尼克遜,招致各界抨擊,兩年五個月後,競選連任失利。

水門案成就了一位福特“總統”,不經票選就登上大位,但他就任後左支右絀,如果有計划地部署規划,也許不至如此。福特雖沒有經過普選,但他當上總統是不靠權謀與機心。事實上福特的內閣大將如雲,當今副總統切尼和國防部長倫斯斐,都是福特時期引進的,老布什也是福特手下的中央情報局局長。

6-6-2005

带领马华重返政治?

带领马华重返政治?
──蔡锐明的旧思维与新意思            

潘永强

蔡锐明宣布他的竞选宣言,洋洋洒洒,令人眩目。他是这一波投身马华高职竞选的人物中,第一个也是至今唯一一个公布竞选宣言的候选人,而且从内容和布局看来,这份文件也是经过一番准备与思考,并非马虎应付。从他隆重其事地召开记者会公布竞选宣言,看来他对这份宣言颇有信心。

现代政治本来应该是论述与言辞的竞争,可是,马华公会人物向来不甚重视。这次党选一团混战,几乎所有候选人都把精力集中在组织战,轻视理念与论述,令人失望。蔡锐明这份竞选宣言长达一万二千字,先不论内容品质,就其用心经营,必须先给予肯定。

蔡锐明的宣言分成三大部份,分别是政治、经济、文教愿景,含盖华社所谓的“政经文教”领域。从内容和主张看来,这份文件仍然充满马华政治语言中的诸多旧思维,并不见真正有突破之处。蔡锐明毕竟是长期浸淫在马华/国阵这个庞大体制中,继承了大部份的感情、习惯与思想,不能要求他一出来竞选总会长,精神上就脱胎换骨。但是,在蔡锐明的旧思维中,某些地方则流露新意思。总体而言,它不会令人有特别惊奇,但比起竞争对手黄家定,它还是显现较多的反思与创意能力。

例如,他在政治愿景中,就明确指出马华的问题与弱点。他质问:“今天华社给予我党的支持,是由于尊敬马华公会作为代表他们的政党和领袖?还是因为支持国阵而把票投给我们?”换言之,有权力的人不一定值得尊敬,如何赢回人们的尊敬,是当今马华领导人的道德困境。

在政治的部份,蔡锐明说得相当含蓄和吃力,因为马华不能抵触巫统的利益,所以他言必称2020宏愿。但是,他必须注意到,今日2020宏愿是否早已破产,还有没有政治宣教的号召力与价值?无论如何,作为挑战者,他仍然对社会人士批判马华的声音,作出回应,似乎还甚有共鸣,包括承认“一个政党如果没有非常明确的核心价值与斗争方向,就无法把力量凝聚及有效疏导至适当的斗争目标。”此言,对现在的党内领袖就颇有不以为然的味道。

对马华在我国政治体制与机能上的角色与作为,蔡锐明无法多有着墨,但对党内问题,他在宣言中隐然出击,强调党领袖要诚信与廉洁、要正视假党员问题,以及近期闹得满城风雨的纪委会之角色。

比较有意思的是,近年来马华公会逃难政治,所作之事被批评为“把没有目的当作目的”,在蔡锐明的宣言,他毅然主张马华要转型,“为解决社群对政治变化的过程兴趣索然和逐渐疏离,我们从现在就要开始转型,慢慢明显转向以国家和社会为主。”这种“转型”意指为何,在他的宣言中无法见到,但所谓“转向以国家和社会为主”,当然是用来批评黄家定等人的逃难政治,但这是否意味他要带领马华重返政治?所谓一年内拟定大蓝图,会有重大的意义与影响力吗?这类总纲领、大宣言,华社难道还缺乏吗?

无论如何,蔡锐明的专业与能力,表现在他对财经课题上的思考,这点恰好是黄家定能力最弱的一环,在宣言中他着力谈了一些华人经济和中小企业问题,这些需要下功夫和读书思考的内容,黄家定平日最少触及,属于对手的薄弱环节。

整篇竞选宣言中,最有新意思的是,蔡锐明提到华社的“社会安全网”问题,这也是马华政治人物过去从未思考过的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不是由政治人物蔡锐明首先提出,我认为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往后认真讨论的重要问题。

可惜的是,在社会安全与社会保障上,蔡锐明虽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但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反而,他在宣言中话锋一转,竟然强调华仁控股和马华党营事业,令人马上忧虑马华会不会走回政经合一的老路?事实上,无论是加强华人中下阶层的社会安全网,或改善华人经济处境,马华公会的责任应该是在体制上和制度上,争取合理的政策、法律和经济改革,完善政府治理上的偏差和行政失当,断不是老是想要效法巫统,建立“一个稳固的(党营)经济个体来支撑马来西亚华社”。众人皆知,马华八十年代的党争,或巫统每次的党内分裂,都是归因于政商合一、争夺资源,最后导致严重的贪污、腐败与失信。蔡锐明在这方面,明显脱不掉旧思维,殊为可惜。

但通篇宣言,最令人失望的是,蔡锐明全然不提马华收购南洋报业事件,这不仅无法回应公民社会的呼吁,也有违当年蔡锐明本身反对收购的立场。他在宣布竞选时,曾提醒马华党营媒体要中立报导,可见他早知党报不可能独立,《南洋商报》报份也狂跌不止。他在这篇竞选宣言中要求马华领袖要有诚信,可是蔡氏本人反收购立场,是否已经失信于当年支持者?

除此,这篇宣言最令人吃惊与讶异,甚至可说最大败笔的是,蔡锐明竟然提出当选后要成立“华人文化与艺术的学术组织”、“创办全国华人表演艺术公司”,乍看之下令人误以为他不像是竞选政党的主席,反而是竞逐华人文化协会会长。

事实上,一些文化界、知识界、学术界人士,对马华公会反感与不满之处,就是政党力量过度介入文化教育工作,反而干扰与伤害民间文教发展的活力,侵害民间团体的自主性,甚至不学无术的政党人物越俎代庖,把文化事务庸俗化。文化艺术本来就应还给公民社会,政党不应介入和干预,最多只是扮演鼓励和补助角色。蔡锐明在他的马华总会长竞选宣言中,加入这些“文化”内容,其实反而暴露他的文化视野与人文素养确实有待加强,否则最终将掉入如同黄家定操作“终身学习运动”的境界,显不出有何高明。况且,马华公会不是没有搞过这类东西,李三春时期的大马华人文化协会,今日又有何表现?  

我以为,蔡锐明这次竞选总会长,以他的资历和经验,应该展现更大的格局。他不妨宣示,即使当选了总会长,以后也不做部长,把部长职让出来给“家定同志”继续发挥,本人则专心于党务的整顿和管理,完成竞选宣言提到的承诺。民政党就曾经有过党主席不入阁的前例,当年林敬益任主席,部长则由梁祺祥继续担任,双方各有资源和舞台。如果蔡锐明有此宣示,就能反驳人们指他失去部长,心有不甘,才出来竞选高职的说法。

8-7-2005

Tuesday, August 16, 2005

沒有論述,只有語錄

沒有論述,只有語錄

潘永強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語錄指的是:“某人言論的記錄或摘錄。”換言之,就是別人發言或文章中某些比較深刻意義的警句。

不過,在中文世界裡,人們心靈中對語錄的最深刻印記,就是文革時把毛澤東語錄當成最高指示。1964年5月,在林彪授意下,解放軍總政治部編輯出版了《毛主席語錄》,每條內容由若干段毛澤東講過的話,或寫過的短句,按同一內容輯錄而成,且註明出處。林彪說,這是“精神原子彈”,指毛主席的話句句是真理,一句頂一萬句,要急用先學,活學活用,立竿見影。

毛語錄問世後,成了中國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準則和道具,在文革初期,它幾乎成了全部生活的指南和一切活動不可缺少的道具。在毛澤東走上神壇的過程中,論者認為,這本語錄“發揮了《聖經》和十字架的雙重功能。”

從此,在世的領導人自編語錄,四處散發,在現代政治中就成了一個負面標記。

如今,逃離辯論的馬華總會長候選人黃家定,離黨選投票只有十天的時刻,匆忙自己推出《黃家定語錄》,不只令人失笑,也使人有時代錯置、個人造神的落伍感覺。事實証明,黃家定的確是一個缺乏現代感、無能力掌握時代精神的政治人物。

現代的政治,要求政治人物提出主張、闡發理念,以及表達立場,甚至發展出一套政治論述。所謂“論述”,不是胡亂拼湊起來的八股官腔,而是在反覆的思辨與嚴謹討論的基礎上,進而形成的有系統之理念主張。換言之,現代政治需要透過這種思考與辯證的過程,然後轉化為清晰且有層次的政治修辭,完整地面向人們,展開遊說。無論是羅斯福發動的“新政”、毛澤東提出的“新民主主義”,都是政治論述的現代操作方式。

一般上,只有在論述上有開創性的重要政治家和思想人物,至少要有李光耀或胡適這種地位,有經過深思與精練的想法,才有選輯語錄的價值。而且,語錄往往是在大量有意義、有思想影響力的文獻、談話、著作、演講中,抽錄編纂而出,這樣才有思想含金量,而非充斥水分,或是不湯不水。換句話說,是先要有論述,才有編選語錄的需要。

如果一個思想貧白、沒有核心價值、缺乏創造論述和思考能力的政客,從平時一些無甚意義和少有見地的官腔談話中,抽取片言隻字,自己出版自己的“語錄”,既無法有條理地呈現個人的論述,反而更暴露其思想的零碎和散亂,這種危險性,就不得不察。

《黃家定語錄》的出版,如果只是以競選文宣的姿態現身,正如一張海報、一份傳單那樣普通,實無可議之處。但是,如今它卻是以一種權威領袖的嘉言錄面貌出來,要“讓讀者進一步探討和學習這位傑出政治領袖的精神內涵”(出版社負責人前言),並且還請來社會賢達、碩學鴻儒出席表態,就令人倍覺噁心,嗅得出封建氣息。

一個提不出理念、提不出願景、提不出論述、逃離辯論、逃離思考的候選人,只好倉卒間吃老本,翻抄舊資料,東湊西拼,避免尬尷。《黃家定語錄》作為競選文宣,最多只有半個月壽命,但是,如果用心提出一份競選宣言,不管論証是否合理,它至少還有政治文獻的價值。

最後,茲引用劇作家兼捷克前總統哈維爾一段“語錄”,來反思當前政治與宣傳的關係:

“在我們所處的時代,那些不會善用媒體的人,就無法成為美國總統。目前政治人物利用顧問以提昇他們的媒體形象,許多人因為沒有顧問可以傳授在鏡頭之前做秀與發表演議的技巧,因而變得很無助。有些政治人物幾乎成了媒體的奴隸,以致於他們只是對著鏡頭微笑,而非對著人群微笑。即使他們摸摸小孩子的頭,他們也是在等待媒體以最佳的角度捕捉這個畫面。”摘自〈戲劇與政治〉一文,參見《政治,再見!》(臺北:左岸)

12-8-2005

Sunday, August 14, 2005

陳廣才應辭紀委會主席職

陳廣才應辭紀委會主席職

潘永強


馬華党選白熱化,請客吃飯自然不在話下。本來党選期間請客吃飯,是觸犯競選守則,但是,現在請客的理由和名目繁多,可以做到技術上不犯規,卻在實質上令候選人的“心意”達到目的。

事實上,請客吃飯是一門學問,如何做到請的人不會白請,吃的人絕不白吃,這才叫做高明。現在党代表天天吃飯,夜夜笙歌,大家心裡有數,吃的是誰家的飯,跳的是誰家的舞,通常不會搞混。

馬華中央代表真不好當,雖然不見得每一位都喜歡吃党飯,但党選期間的飯局,誰敢不去,如果點名不到,以後必有麻煩。更倒楣的是,現在大家冒著煙霾都要出門吃飯,而且大魚大肉,党選過後一定膽固醇劇增。馬華掌管衛生部,似乎未為党代表健康著想。

既然請客吃飯是党內守則禁止,為何一眾人等請個不亦樂乎,卻未聞党內紀律單位祭出党紀,難道當初煞有介事、大事宣揚的規定,全屬虛文?

不過,以上所言只是楔子,接下來,才是本文主題。我認為,在党選期間,陳廣才不宜繼續擔任馬華公會紀律委員會主席,他如果身兼党職候選人身份,就應該迴避利益衝突,立刻請辭。

為甚麼要求陳廣才應在党選期間,辭去馬華紀律委員會主席一職呢?當然不只是因為他對全党請客吃飯之風,執法不力,更重要的是,這是事關選務公平、避免利益衝突,以及建立制度慣例的時機。

為了避免馬華党工、文匠們,錯讀和故意誤讀本文的意思,我再重申一次:要求陳廣才辭去紀委會主席,不只是請客吃飯這等小事的執法無能,而是攸關更重大的選務公平、避免利益衝突,以及建立制度慣例的問題。下來,我就要一一論証這幾個要點。

首先,當陳祖排先生公開宣佈競選党職意願前,他已宣佈馬上辭去馬華選舉指導委員會主席的工作,由他人取代。陳氏這一項決定,值得肯定和贊揚。

事緣馬華党章和相關的党選細則,並無明文指示選委會主席一旦參選,必須辭職的規定。陳祖排先生如果不顧政治操守與規範,大可繼續把持選務工作。況且,就技術上而言,如今尚未提名,他還不算是正式候選人,只是宣佈參選意願而已。但是,他願意放下選委會主席的職位和權力,以一位候選人的身份堂堂正正地競選,表明了他秉持選務中立的原則,處事嚴守分際,沒有混淆界限的意圖。這種做法,將為以後馬華党內立下可貴先例。

當陳祖排先生慨然辭去選委會主席時,我們就需要以同一標準,檢視與陳祖排競選同一党職的陳廣才。結果,令人失望的是,陳廣才至今仍未透露有辭去紀委會主席的意思,党內外似乎也容許他以球員兼裁判的姿態,一人以兩種身份參與党選。

署理會長候選人陳廣才,如果不辭去紀委會主席,其實是違反競選操守、倫理與規範。事實上,党選期間紀委會角色比選委會來得更為關鍵,選委會只是負責選務的行政與技術事項,但紀委會則涉及複雜的政治考量,主觀判斷以及派系利益衝突。例如,陳儀喬基本上就是被紀委會“褫奪”競選資格。

馬華的紀委會在党選期間並沒有停止操作,它不是“看守”角色,特別是攸關党員競選守則的種種規定上,它仍有主宰各高職候選人的權利與資格。如此重要角色,怎可以由候選人同時兼任。因此,基於避免利益衝突之故,候選人陳廣才必須在党選期間辭去紀委會主席,由他人暫代,以展公允無私。

如果候選人陳廣才堅持不辭,就令人無法認清他的身份分際,以及處事磊落。試問,如果有人檢舉總會長候選人請客吃飯,或行賄買票,他查還是不查?如果他的對手在競選期間,被帶上紀委會,他以何種身份辦理?更重要是,如果候選人陳廣才被人檢舉,究竟由誰人處理?

避免利益衝突,是為防未可預期的事故,但是,如果陳廣才能效法陳祖排先生的做法,在這次党選中,毅然辭去紀委會主席,就必定為馬華公會再立下一項政治慣例,即党職候選人不能兼任紀委會成員,這對馬華政治的合理化和制度化,將大有助益。

甚麼是政治慣例?不是党章、法律沒有禁止的事,都可以視為合理。政治慣例的形成,往往是有人出於原則、操守與信念,先創下良好前例,而為後世遵循,最後成為一套合理的行為規範。即使明文沒有作出規定,真正的政治家只要有良善意願,都可以開創政治慣例。例如,世人每每以為美國立憲之初就訂下總統只限兩任的規定,事實上,這只是華盛頓立下的政治慣例,沿襲百余年後,才在20世紀40年代,寫進美國憲法。

馬華公會二千多位党代表,有者忙著請客吃飯,有者忙著出版語錄,不只對巫青團提出的新國家議程無睱思考,連健全党內制度也無心思索。可是,論政治操守與建立慣例,小陳不如老陳。

10-8-2005

寫在公民社會研討會之前

寫在公民社會研討會之前

潘永強

新紀元學院、南方學院與雪蘭莪中華大會堂,將於8月6日與7日,在加影新紀元學院,舉辦“國家機關與公民社會的再造”學術研討會,共有15篇論文發表。

研討會將就當前大馬的國家機關和公民社會的發展、困境、前景和改造途徑,提供省思和建議,同時瞭解當前國內外學術界,對公民社會研究的最新發展。

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是八十年代前後興起的一個概念,用以分析和描述國家與社會關係中,一個可以參與政治決策而不受國家干預,卻具有自主性的領域,它由不同的民間團體、非政府組織、宗教團體、獨立知識份子和大眾媒體共同構成。在威權體制下,公民社會是一股社會的元氣,也是許多國家民主轉型的必要條件之一,更是社會保持活力和創造力的重要資源。

公民社會的復興被視為九十年代後一股全球性的趨勢。馬來西亞華文知識界是在1995首度引進這個概念,當年由華社研究中心主辦的“公民社會與國家機關”研討會,曾第一次針對這個主題進行過引介式的討論,開風氣之先。其後,公民社會的概念逐漸在大馬各種社會輿論中受到注意,特別是在九十年代後期的政治風潮中,更頻頻為論者所引用。

不過,十年以來,我國社會各方面都起了巨大的變化。這些年來,國家機關的能力有了新的調整,非政府組織和公民運動則蓬勃出現,社區意識更在萌芽滋長,華團政治思潮有了不同的轉變,而公共領域和文化建制也產生了重大變化。整個社會面向,無論是心理上和精神上,都迥然不同。

公民社會這個概念,起初與民主制度並沒有很大關聯。蘇格蘭思想家Adam Ferguson最早於1767年,在他出版的《論公民社會之歷史》使用civil society一詞時,指的是隨經濟生活的富裕,社會普遍需要接受文藝的陶冶、培養守法守紀的態度,並且具備“公共精神”與“國民美德”。

不過,公民社會傳統是二十世紀中葉以後,才在全球復興,而人們所要復興的概念,指涉的是,公民社會與國家相對,并部份獨立於國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與國家相混淆或者不能為國家所淹沒的社會生活領域。

到了九○年代初,西方的不少左派理論家在公民社會復興的大背景下,重新發現了托克維爾(Tocqueville, 1805--1859)的意義。這位法國政治社會學家,看到了民主作為新時代莫之能禦的趨勢固然是可欲的,但也有其內在的危險性。第一,是民主蘊含的個人主義可能表現為個人高漲的野心和競爭性,並導向追求狹隘自利的自我中心主義。第二,是民主強調的平等,一方面會使個人面對多數意見,將無力堅持己見,而順從大多數人,因而形成多數暴力。另方面則是對平等的追求會造成國家權力的集中。面對這種“新形式的專制主義”,解決之道除了地方分權,最主要的是多元結社。

公民透過參與結社,可保障自我獨立,及更重要的,培養出參與公共事務的旨趣和能力。托克維爾提出,一個由各種獨立的、自主的社團組成的多元的社會,可以對權力構成一種“社會的制衡”,這一點,乃是促成美國民主制度的重大因素。因此“人類若是打算要走向文明,就要使結社的藝術隨身份平等的擴大而正比地發展和完善”。

公民社會在過去二十年備受重視,成為政治學和社會學的熱點,是圍繞在蘇聯、東歐解體,以及第三波民主化中一些威權政體民主轉型案例,學者們對這些國家究竟是如何在社會內部產生與統治者對抗的力量,發生興趣。

他們發現,國家/社會的區隔界限,在蘇東國家始終存在,尤其是教會的自主性仍然維持,而如波蘭的團結工會、捷克和東德的地下異議團體,也保留了公民社會的元氣。Larry Diamond認為,公民社會是有組織的社會生活,並具有自願的、自我規範、自足、在國家之外的自主性等特性,同時受法律秩序與共同規範所制約。因而,公民社會被認為是現代民主所必需的,並且有助於一個威權(authoritarianism)或極權(totalitarianism)政體轉化為民主政體。

但除了這些結構性定義外,公民社會也還有其更為深厚的文化意涵與傳統,如個人主義、多元主義、公民權利和法治精神等等 ; 而這些範疇其實是公民社會最不易掌握的精髓所在。無論如何,對公民社會的概念還是有一些基本共識,如一是獨立於國家的社會自主性、二是對政治生活的參與乃得到國家的認可、三是公共領域的多元與自治,以防社會陷入失序、四是公共制度的安排,可以公開討論並且開放給公民介入,以防排他性和秘密性。

無論如何,公民社會和國家機關之間,不是永遠處於對抗和敵對關係,在近年國內外的經驗里,兩者其實還存有一種良性的合作和互動關係。它在處理國家——社會關係中也能發揮的伙伴角色和善治功能,並在政治民主化過程中起著正面影響。

2-8-2005